2025年08月14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在完善国企公司治理中如何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刘悦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党建工作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如何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高度统一,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改革、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强根铸魂,压实管党责任——

以党的建设

统领企业改革发展全局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为此,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国有企业“姓党为党”的政治本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国之大者”,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道路前进。二是要深入推动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通过精确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发力点,实现二者同部署、同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在此基础上,以“党业融合”工作格局的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优势,同时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为企业改革稳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而凝聚起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

厘清权责边界,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公司治理优势

要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正确把握党委与其他法人治理主体的关系,推动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不断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具体而言,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作用实现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党建入章”,从制度上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三者有机统一,切实让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使党委既“有位”更“有为”。二是要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明晰、相互制衡、运转顺畅的企业决策体系。针对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职责边界不清晰、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首先要切实落实党委前置程序,聚焦“六个是否”进行严格把关;同时推进决策事项清单化,结合企业实际动态完善更新“1+3”权责清单、“三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党委前置研究清单、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等,不断补充优化决策事项及流程,确保党委前置研究把关到位、董事会独立决策、经理层有效管理,实现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与高效执行有机统一,持续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新时期国有企业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通过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渤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