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边昱 边玥彤
新疆地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地区的货币是中国货币体系的一部分。由于矿藏特点和使用习惯的不同,进入清朝后,新疆地区的主要货币形式具有了“新疆红钱”这一特定称谓,本文旨在简要介绍清朝时期新疆地区的铜矿铜厂、铸钱局和红钱的基本史实。
中国新疆地区铜矿资源丰富,“以南疆为最,北疆次之,南疆又以拜城为最……北疆以乌鲁木齐为最……他如疏勒、迪化、吐鲁番、焉耆县东之库尔岱山、库车、叶城、和阗、伊犁、温宿、乌什、阿克苏亦皆为主产地。绥定、吐鲁番、且末亦皆产焉”。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统一新疆,为保证新疆的铸币需求,清政府将新疆铜矿纳入国家经营范畴,新疆铜矿开采很快进入繁荣期。乾嘉道年间,清朝对新疆铜矿主要采取官办和民办的形式。其中,官办铜矿集中在伊犁、阿克苏、库车、乌什等地,采用云、贵地区铜矿开采中的矿厂管理制度和奏销制度;民办铜矿分布在南疆各地。此外,还在乌鲁木齐所属的奇台县采取商民合办的方式开采铜矿,并沿用云、贵地区的招商开矿抽分制度,同时,南疆各地民办铜矿采取交纳铜赋的形式。从乾嘉时期南疆各地交纳铜赋的数量来看,这一时期新疆各地的民间铜矿开采发展较快。
道光初年,随着“张格尔之乱”的爆发,新疆“各项费用浩繁,钱文已不敷流转”,为此伊犁将军长龄命阿克苏办事大臣长清等加大铜矿开采步伐,填炉鼓铸,以补经费。道光八年(1828)那彦成奏请在阿克苏鼓铸当十钱,“那彦成等请改铸当十钱相间通行,事属创始,必须试行无弊,方为妥协,著详加体察”。道光年间,新疆各地铜矿产量基本保持在乾嘉年间的数量。
咸丰时期,云南、贵州地区的铜矿业走向衰落。相比之下,新疆铜矿业日渐繁荣,随着中原各省财政困难,“所有新疆各城经费及协甘兵饷,几至无从筹拨”。清政府加快了新疆铜矿的开采。这一时期,清政府一面在新疆各地积极搜寻矿苗,不断扩大铜矿开采规模;一面又改铸大钱。同乾嘉道年间相比,这一时期新疆铜矿的开采区域更广,开采规模更大,官办铜厂分布在伊犁、乌鲁木齐、阿克苏、乌什、库车、喀什噶尔、绥来、叶尔羌等地。
咸丰时期是新疆财政由依靠协济转向自立的阶段。为此,清政府积极在新疆各地开矿,增开铜厂,为铸币做准备。咸丰年间,新疆的铜主要来自官办铜厂收获和民间赋税折铜,特别是咸丰五年(1855)至七年(1857),铜产量达到最高峰。但这一时期,阿克苏、伊犁、乌鲁木齐等地开采业绩较为明显,其余各地的铜矿开采较差,清政府不得不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铜斤不足的问题。
光绪时期,以云南为代表的产铜区开始机器化生产,并逐步向近代工业转型。虽然如此,国内铜业产量不足的局面并未改善,清政府不得不扩大洋铜购买规模,这一时段,新疆地区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同治、光绪时期,由于战乱,新疆政局不稳,其间,新疆铜厂基本停止作业,如焉耆、库陇勒、布告尔等处的铜矿“兵燹后停开”,绥来县铜矿“迄兵燹后即封闭焉”。光绪初年,清政府收复新疆后,重新调整和规划新疆的铜矿业,但铜产量一直不足,光绪十三年(1887),刘锦棠上《新疆暂难规复制钱折》提出“规复制钱,必广筹鼓铸,欲筹鼓铸,必先办铜斤”,清政府由此开始将铜矿由官办改为官督商办。
光绪年间是新疆铜矿开采的重新调整期,清政府逐步将新疆各地的铜矿改为官督商办或商办,但铜产量未有明显增长。光绪十三年(1887)以前,温宿、拜城、库车三地每年铜产量“合计亦不过五万余斤”。由于政局的变动,新疆各地铜厂招工困难,且矿工时常逃跑。为保证矿务的顺利开展,光绪十四年(1888)十二月,清政府“严饬头目人等,务将逃回厂勇,逐名拿获,送交南山铜厂头目,严加管束,毋任脱赴”,但效果并不明显,这是因为新疆铜矿的位置不佳,开采技术较为落后,开采成本过高。新疆的很多铜矿分布在悬崖峭壁之上,如拜城铜矿矿井“多在悬崖峻阪间”,且其一直沿用传统的人工开采。铜矿开采技术落后。时任新疆布政使的王树枬指出却尔噶山为拜城上、下铜厂的发源处,“乾嘉以来,即征收铜课,开办至今,铜苗未竭,每岁出铜一十二万余斤。若改用西法开采,其利未可量也”。光绪十一年(1885),黄桂芳自行雇工开矿,“时因工价昂贵,每名月给工银三两外,支食面七十余斤…月共支销银在四两以外”,成本过高,严重影响了新疆铜业的开采进程。光绪末年以后,新疆多数铜矿衰竭,甚至逐步依赖进口洋铜,如于阗县“铜铁系由外境运来”。
矿产资源对一个地区货币的选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新疆产铜少锌,红铜钱在新疆地区作为正式铸行的通用货币。《清朝文献通考》卷十八《钱币六》载:“(乾隆)四十年(1775)开伊犁鼓铸局……伊犁素不产铜,其各处以粮折纳红铜,每斤约银四钱九分有奇。又采挖黑铅,每斤约银四钱。合计铜铅两项,每铸钱一千约需银三两八钱有奇。但均非动项采买。至白铅,必须由西安远递解伊犁,核计脚价所费颇重。今以体质坚硬之红铜,配以柔软之黑铅,微加点锡,轮郭肉好即可适用。因照内地常行制钱,每文一钱二分重,用红铜八分四厘,黑铅三分四厘八毫,点锡一厘二毫。”红铜钱在新疆地区大量铸行,并有了“新疆红钱”的专称。
新疆地区的红铜钱从制作技术分可分为打制红铜钱与浇铸红铜钱,前者有和田马钱、察合台铜币、普尔钱等等,后者包括龟兹五铢、高昌吉利、突骑施钱、西州回鹘钱和清朝红钱等等。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