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闯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数字政府的核心牵引。当前,这项改革在政务流程再造与服务事项整合等方面已取得了阶段性的积极进展。不过,在协同机制构建、数据共享推进、标准体系完善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优化空间。因此,要着力推动改革,坚持用户导向,实现从“技术驱动”向“制度—技术”双轮驱动转型,以系统性思维构建后续的提升路径。
一、政务服务效能释放的制约因素
(一)部门协同机制有待完善
从协同层级观察,水平层面的同级部门因职能关联较为紧密、沟通壁垒相对较小,协同效能已呈现出一定的优势。纵向层面受科层制“省级决策、县级执行”角色分工的影响,县级与省级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协同工作往往需要逐级周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效率。同时,牵头部门应承担统筹协调的重要职责,目前在指挥调度权和约束手段方面尚显不足,当涉及跨法定权限的事项时,容易因权责划分不够清晰或风险承担不对等,受到来自执行层面的阻力。部门协同的范围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内部的审批环节,尚未将银行、刻章机构等市场化服务主体纳入整体服务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对服务的连贯性产生了不良影响。
(二)部门数据共享尚需加强
当前,数据共享的范围界定仍较多依赖部门“权责清单”,以企业和群众的“办事场景”为核心导向的理念尚未完全落地,制度设计与“全流程服务”的现实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非必要的审批环节中的“支撑性数据”,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授权和统一的标准规范,形成了部分共享盲区。此外,受“条块分割”这一行政体制的影响,部委的垂直业务系统与地方自主建设的数据平台在标准上存在差异,数据共享后往往需要人工进行二次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数据产生偏差的可能。
(三)事项标准化水平仍需提升
改革在局部已实现流程优化,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框架,各地在事项梳理、办理流程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一方面,不同地区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梳理逻辑和界定标准不尽相同,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涵盖范围、办理要素等方面存在差别;另一方面,部门事项办理的环节设置、时限要求、材料规范等内容,尚未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刚性约束,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调整,整体服务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探索政务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一)构建动态监督评价双轨运行机制
破解部门协同难题,关键在于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评价双环驱动的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事前防控—事中控制—事后追溯”的全流程协同监管体系:事前制定协同事项的标准化协同是指引与责任,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及其核心职责,以“清单化”厘清权责边界;事中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跨部门的实时监控系统,对协同事项中的审批环节进行智能化数据追踪,化解“流程断档”问题;事后建立“协同事项倒查与联合问责制度”,对企业、群众反馈的推诿扯皮现象进行双向追责,以刚性的监督推动部门主动开展协同工作。此外,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协同诉求响应通道”,对群众反馈的“部门推诿”“协同不畅”等诉求,标注“协同紧急诉求”标签,提醒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二)推进平台整合与数据贯通的制度性突破
以《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为顶层框架,完善各级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清晰界定数据供给的范畴、标准格式、更新频率与时效要求。同时,应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各环节的安全责任主体,让数据共享“有章可循、有责可追”;重点推进“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等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建设,变数据共享由“被动响应”为“主动供给”;强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作用,大力整合国务院各部门分散建设且独立运行的业务系统,提升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核心功能的统一支撑能力,保障全国政务服务在技术架构与服务逻辑上的一致性,实现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高效流通。
(三)构建全国统一与地方创新兼顾的标准体系
事项标准化既要实现“全国一盘棋”,又要为地方创新留足空间。在国家层面,动态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及数据接口标准,明确各部门在事项、流程、数据对接中的职责边界;重点推动省级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深度对接,在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数据接口等关键环节实现标准统一,促进跨层级服务的流程协同与办理结果互认。同时,在遵循国家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发挥地方的主创精神,结合区域产业特征、企业高频诉求与群众办事痛点,探索出台地方特色“一件事”,实现将国家标准的统一性与地方实践的灵活性有机结合。
三、结语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走深走实,需要实现从“技术驱动”向“制度+技术”双轮驱动的深刻转变。在未来,我国应持续深化协同机制改革、打通数据共享瓶颈,完善标准体系,保障改革的可持续性;同时,将“一件事”的协同逻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事务领域复制推广,最终实现从“办成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的结构性跃升。
[作者单位:淮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