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巧
摘要:随着新型政党制度的提出,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制度优势和鲜明特点。民盟作为参政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推动科学决策的重要职能,具有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本质属性。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民盟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发展活力,形成现代化治理的合力。
关键词:自身建设;职能效应;制度
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命题,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凝聚共识的伟大的政治创造,是中国本土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政治论断,深刻阐明了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和鲜明特点,是对西方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超越和发展,为新时代民盟切实担负参政党政治职责和时代使命指明了方向。
一、作为参政党的民盟:性质定位和主要特征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盟,发挥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推动科学决策的重要职能,具有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本质属性。这里所指的“参政议政”并非西方政治视野中的“联合执政”,而是指相对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地位而言,民盟在政治决策中位于参政地位,虽有功能上的区分,但二者有共同的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关系,而非西方政治话语中的在野党和反对党。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的民盟,参政内容上具有广泛性、途径具有多样性、情感具有爱国性,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利益的实现。同时,两者能实现良性互动,积极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多层次发展。在具体职能履行过程中,民盟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坚定的政治性。民盟作为社会主义参政党,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作为政治方向,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基本任务,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二是真切的爱国性。民族危难之际,民盟在成立之初就主张“团结、民主、抗日”,并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号召,为坚持抗战和反对内战、推翻“三座大山”作出突出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盟积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坚持底线思维,反对任何出卖国家利益和分裂祖国的行为,为实现祖国统一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
三是有效的动员性。民盟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形式的民主性和有效的动员性。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可以发挥决策的民主性和集中领导的科学性,克服“分散主义”。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能够更大限度地调动民盟成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收集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问题和需求。
二、民盟自身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的活化效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政治制度的鲜明特征和重要内容,展现了组织的集中与民主、决策的科学与民主、执行的高效与稳定,是多方面的内在结合和辩证统一。在这种制度领导下,民盟能够深入参与决策过程。一方面,能够充分表达民众多元的政治诉求和社会需求,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另一方面,能够对人民需求转化为实际政策的效能,即政策落地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促,从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发展活力。
一是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稳定性具有巩固作用。一般而言,制度的稳定性取决于制度内部的子结构之间是否协调、合理。作为新型政党制度子系统的民盟,要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坚定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参政党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发挥进行理论宣传、凝聚思想共识、表达社情民意等价值功能,夯实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这是民盟加强一切自身建设的实践基点和逻辑前提。其次,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动态调研分析,确保民盟思想不跑偏、行动不出错,充分利用民盟的宣传平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最后,严守制度定位和履行职责。通过资政献策、协商合作和民主监督等方式,从内部给予支持和辅助,配合执政党各项决策,自觉做一名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最终实现坚定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制度框架的稳定性。
二是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向心力具有凝聚作用。通过加强民盟的“从严从实”的作风建设,持续关注党的政策方针和国计民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多党合作同心协力,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更好发展。其次,要切实增强科学民主决策和调查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自身建设效能转化为履职成果。民盟能够清晰传达部分群体的声音,增强人民的广泛性,同时基于民盟人员组成特点,又能进一步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换言之,民盟通过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既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又能加深民众的政治认同感,达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提高民众对执政党权力运行的认同度,提升新型政党制度的向心力。
三是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监督效能具有加强作用。民盟一直以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发挥着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的作用。民盟依托人大、政协等平台,形成了会议监督、调研监督、提案信息监督等一系列监督形式,有利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构建优良的政治生态。其次,民盟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来自外部力量的“异体”监督,是一种理性的政党行为,较社会监督更具有组织性和制度规范性,具有更高效的监督效力,能够帮助执政党更好地运用权力。最后,民盟主要由文教及科技行业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监督往往更具有科学性,而其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特殊属性,决定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凝聚共识,促进执政党的科学民主决策。基于此,民盟在提高监督效能时,要更加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内核,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目标在于保持稳定的政治局面和凝聚人心。
民盟自身建设与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具有共同的价值意蕴和旨归,在巩固稳定性、凝聚向心力、加强监督效能等纬度上内在耦合,奠定了两者之间的逻辑基础。基于民盟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和政治职能,加强民盟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效能,有助于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产生活化效应,进而形成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参考文献:
[1]蔡达峰. 坚定信念 团结奋斗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在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 民主, 2023, (01): 6-10. DOI:10.19402/j.cnki.zgmz.2023.01.005.
[2]民盟概况:中国民主同盟章程,2022年12月22日,https://www.mmzy.org.cn/mmgk/
zhangcheng/15673.aspx
[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1-06-25,https://www.gov.cn/xinwen/2021-06/25/content_5620794.htm
(作者单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