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是凝聚人心的强大磁场,更是增强素质、展示风貌、提升形象的一项重要工程。山东寿光建设集团将文明单位创建与企业发展同步并行、同频共振,作为一项长久方略,以文明促发展、以文明促和谐,使集团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自2010年至今,该集团已经连续八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为数不多连年保持此项殊荣的企业。
为了使精神文明工作落地有声,山东寿光建设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牢记“厚道鲁商”的职责和使命,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实力,为把集团建设成为新时代一流企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文明的种子,只有真心呵护,文明之花才会绽放。山东寿光建设集团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使用“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潍坊市精神文明动态管理系统”上传文件、图片、信息等百余条;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号召集团员工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积极参与寿光市全国文明文明城市创建,在工地现场和家属院开展了卫生环境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多次组织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督导活动,组织员工参加了无偿献血活动;通过集团微博,发布精神文明创建、中国好人事迹等各类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慈善捐赠和村企帮扶活动,先后向寿光市慈善总会、寿光市企业教育联盟基金、潍坊科技学院等捐款近 30 万元,援建了寿光市稻田镇东菜园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广场。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和促进下,集团实现了产值和利税的稳步持续增长,企业的诚信意识得到了强化,员工的素质得到了提高,集团的社会形象大幅提升,形成了企业发展与文明创建相互促进、同步提高的和谐局面。 (李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