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月9日14:3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广阳动力机械厂的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面516.33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面积1571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106房地证2009字第19569号,工业、划拨地,现空置。拍卖保留价:80.07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4年1月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2014年1月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2、标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3、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5、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