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4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短讯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国务院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对象、方式、步骤和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并从质量目标、质量措施两个维度提出了产品质量量化指标、工程质量量化指标、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5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办法》规定,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考核年度的考核工作。考核按照目标备案、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报批与通报5个步骤进行。考核结果根据评分分数高低,分为A、B、C、D 4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由质检总局通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同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省(区、市)人民政府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马正其:

  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到北京市工商机关和相关企业调研。听取相关汇报后强调,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工商部门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要通过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多元化治理体系、良性化协作体系和协同化执法体系,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要通过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积极贡献,把消费维权工作做好、做实。

  国家食药总局:

  保健食品广告

  90%以上虚假违法

  6月7日,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并对32家出现“长期、大量、覆盖区域广、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社会影响恶劣、危害风险性大”等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进行了行政告诫。据了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被行政告诫保健食品证件持有企业(人)的监督检查。自即日起,在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其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曝光并移送工商机关查处,同时加大对其生产场所的飞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农业部

  紧急部署进一步落实

  渔业安全管理措施

  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知指出,目前正值海洋伏季休渔期,长江禁渔也尚未结束,渔船集中在渔港和渔船停泊点停泊,港口拥挤,渔船密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休渔渔船管理,高度重视渔港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地近期组织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导检查港内设施和渔船的防火防风情况和防台减灾部署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改善和维护渔港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渔港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在港渔船的停泊安全。要求各地利用休渔、禁渔期间举行消防、防台等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减少、降低渔业灾害损失。

  商务部:

  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

  6月8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打击侵权假冒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求继续保持刑事打击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姜增伟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打击侵权假冒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姜增伟要求,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刑事打击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行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