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职员
高档餐馆和私密会所隐藏在北京多家公园,成为私人享受的消费场所,工作人员表示常有官员来用餐,人均消费两三千元很正常。公园管理部门称,公园内经营场所多为几十年前遗留,近年新建的极少。(5月22日《新京报》)
中央反奢侈浪费的禁令,使得大吃大喝转向地下,畸型消费对私密的要求,使得公园等公共场所商业经营变得火热起来。诸如北京多家公园内高档餐馆和私密会所,承担了奢侈腐败与违背公共伦理“两重罪”。在二者之间,奢侈腐败只是诱因,有“钱途”可奔,才是丢弃公益底线,用以寻租的原罪。
所以,公园内经营场所的死灰复燃,跟近些年公共场所“贵族化”、“商业化”没有本质的区别。无论是风景胜地与文物古迹的“豪华会所”,还是一些公共场所营运的商业出租,都让本该最具大众化的公共资源,变身为少数富有者独享的盛宴,其变卖的不止只是资源本身,还有附着于其上的公众权益。
抱着金饭碗过穷日子,并不是每一个场所或监管部门,都能经得起诱惑的。公共资源中,既有文化底蕴的无形价值,又有土地环境的有形价值,这也是那些投资者觊觎已久、垂涎三尺的根本原因。因而,几乎每一个公共场所奔“钱”途的事件之中,都有监守自盗的影子,也几乎所有的公共场所都面临着这样的一个问题。
公共资源如何坚持其公共属性,不被“商业化”成为少数人所享有的“特殊领地”,不单单只是公共资源监管部门的事情。一系列的公共场所被寻租的事件证明,其态度的暧昧、其手段的软弱、其问责的缺失,使得公共场所更象是没有防火墙的身体,极易受到侵害,而远在公共场所受益一方的公众,除了谴责之外,似乎别无他法。大多数纠正的案例,无一例外都是屈于舆论的压力。
拿什么堵住公共场所的“钱”途?能够给出的答案,无非是一靠法规,二靠机制。诸多法律法规,对各类公共资源的属性,给予了明确的界定,对寻租也提出了明确的“禁令”。然而,公共资源寻租有法不依、有禁不止,客观上源于缺少监督权利的制衡。公众才是公共资源的主人,在管理与监督之中,更该体现公众的话语权和监督权,健全公众维权投诉问责机制,甚至将公共资源的管理纳入公益诉讼的范畴,开放维权的司法途径,强化公共资源寻租的法律成本,真正让公众成为防止公共资源寻租的第三方,有效地遏制住公共资源寻租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