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的是尊重经济规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速度,要求的是在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增长。(12月19日《人民日报》)
目前已进入了“十二五”关键时期,此前全国百余城市先后提出建设“幸福城市”,对传统GDP指标进行适时调整,主观指标趋向民生,重点反映市民幸福感和满意度。而党的十八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稳中求进促发展”,不再以GDP论英雄,要以改善民生为主题,以提高民众“幸福指数”为标准。这意味着地方施政目标,真正开始与中央精神“步调一致”。
事实上,各地提出“幸福城市”口号,是对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反思和纠偏。“十一五”期间GDP的快速增长,并未让民众从中得到多少实惠,“幸福感”成色不足,受众面不广。而恰恰相反,某些地方片面、盲目地追求GDP增长,则是以压榨百姓的“幸福”为代价的。特别是在一些地方,GDP的增长是靠土地和楼市堆积起来的。借地生财的政绩观,逼疯了楼市,推高了房价,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无力买房,居无定所,“幸福”从何而来?还有,各地频频发生的强拆行为,不仅摧毁了百姓的“幸福”,而且践踏了公众的基本权益。
必须承认,“幸福感”应该是与GDP成正比关系的,GDP增长了,百姓的收入也增加了,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就提高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也就标志着百姓的“幸福指数”提升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它们之间非但未能成正比关系,反而成了两个对立面。譬如,在某些地方,虽然GDP增长了,但是,与之相对应的却是,资源也被掠夺了,环境也被恶化了,百姓的“幸福”,也被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别绑架了。
因此,“幸福感”不仅要官方从口号中喊出来,更要百姓从真切体验中说出来。其实,百姓的“幸福感”非常简单,就是居有其屋,衣食无忧。连百姓这么简单的要求都达不到,GDP的增长又有何意义呢?
如此看来,各地在发展经济的实践过程中,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大GDP指标中的“幸福感”含量,使“幸福感”成为“十二五”目标中的关键词,百姓的“幸福指数”提升了多少,是衡量GDP含金量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十二五”建设成就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国家应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让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从中得到实惠,不断扩大“幸福感”受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