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甘肃省政府6月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城市商业区、棚户区、老街区、建筑“三合一”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密集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区、城乡接合部等火灾高危区域进行严密监管,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严防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伤亡火灾事故。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重点加强消防队站设点布局,建立消防指挥中心。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配齐灭火应急救援常规装备和特种装备。
《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必须于2012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对报请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当地政府必须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责令有关部门督促隐患单位限期整改。(龙轩)
重庆綦江:安全生产举报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增强和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构建全民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有效遏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重庆市綦江区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
《办法》明确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举报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举报人可以采用书信、电话(传真)和到有关单位直接举报等方式举报。举报人在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经营单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时,尽可能向受理部门提供可靠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核实和查处。《办法》还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与事故举报投诉工作中的职责。(秦放)
广州:安全生产事故农民工是“高危”
今年1-4月,广州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081起(含交通事故),由此导致的死亡人数为277人,受伤数为979人。记者从2012年广州“安全生产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农民工是广州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其中由高坠、坍塌所导致的工况事故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两大杀手。
广州以往基本按照国家部署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但是如果仅仅按照统一部署来办,不能体现广州的特点。今年将更多地想办法将安全生产意识的提升落实到高发人群中去,不再过多地向一线人员讲安全生产法,而是具体到某个岗位谈某个设备如何安全使用。
据悉,6月是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广州将开展职业安全“大篷车”流动展、发送安全题材手机短信息、“西关小屋”安全宣传等活动。(李明)
沧州炼油厂爆炸:
初步认定属安全责任事故
6月12日,河北沧州炼油厂聚丙烯车间发生爆炸,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启动化危品处置预案,一次性调集市区6个现役中队、21辆消防车、108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
经初步了解,爆炸时当班人员已撤离,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被碎玻璃划伤。
事故发生后,消防支队火灾调查人员及时对外围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对聚丙烯车间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走访,对巡查记录、检修记录进行了调阅,并进行了拍照。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聚丙烯生产装置周围建筑的墙体、玻璃及房间吊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且该生产装置上的一些设备零件被抛出,说明有冲击波产生;爆炸物认定为丙烯。目前,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钟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