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3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中国商业界第一刁民——王海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刁民,是相对奸商而言的。”

  □ 蓝狮子 

  王海是中国商业世界里的第一号“刁民”。这个从青岛冒出来的青年农民很享受这样的“头衔”,他说,“刁民,是相对奸商而言的。”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消费品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商家做广告无所不用其极,产品质量和商业信用之差让人咋舌。

  1994年,政府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49条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王海的出现就与这个条款有关。

  1995年的3月25日,22岁的青岛青年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12副标价为85元的假索尼耳机,然后径直向东城区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场加倍赔偿。执法人员问他,“你知道耳机是假冒的吗?”王海答,“当然知道。”对方一听就来气了:“知道假的还买,你这不是刁民吗?”

  《中国消费者报》得悉了这件新鲜事,以《刁民?聪明的消费者?》为题发了一篇新闻稿,结果一下子炸开了一个锅,支持、反对的各执一词。王海则来了劲,他连着跑了京城的10家商场,专挑假货买,然后要求双倍索赔,50天下来,他竟真的得到了近8000元的赔偿金。

  王海的刁民行动当然没有止步于北京城,他很快跑到南京、长沙和杭州各地“买假索赔”,邀请他的大多是当地的媒体,他们贴身跟随王海,进行热闹的追踪报道。

  于是,王海走到哪里,哪里的商界就陷入一片恐慌,有商家提出“防火防盗防王海”,还有的商场向营业员派发王海的照片,让他们一定要“死死记住这个相貌”,并设计好了婉言对付他的标准问答。

  一些商场发现王海来买假的时候,要么找借口死活不卖,要么故意把发票开得很不清晰。他到广州的消息传出后,当地几个大商场的老总紧急彻夜开会研究对策,大家统一口径,王海在广州买了几万块钱的假货,所有商家都口径一致地不赔不退,逼着他去打官司。

  王海讲起话来慢条斯理,天生是一个思维很缜密的人,他的学历不高,却似乎很会规划自己的人生。1996年底,他顺势成立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他的打假事业从此进入了公司化运作。大海公司开始接受企业委托打假。

  王海的“商业化打假”自然又引起舆论的一场大争论。他则很坦然地说,“我们可以给人当枪使,今天你请我们打他,明天他也可以请我们打你。这样做既可以促进行业自律,我们也能从中得到利润,最终还有益于消费者。”他的底线是两条,“只要证据确凿,只要没有违法”。

  王海的打假越来越呈现出职业化的特点。他曾协助烟草专卖局取缔了北京最大的造假烟窝点,查获555、红塔山等假烟案值280万元;协助浙江技术监督局查处全国最大的假阀门案件,案值400多万元;协助工商局取缔北京最大的造假酒窝点,该窝点年产假酒近2000万元。

  他还与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代理了世界名牌扑克牌、自行车在中国的打假,甚至连摇滚歌手崔健要搞反盗版和反假唱运动也拉上了王海。

  2007年,在购买假索尼耳机的12年后,34岁的王海说:“我的理想是在国内成立一个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营利的反欺诈组织。”从青年“刁民”到有公众服务精神的“维权专家”,王海一路走来,好像一切都是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