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军 李慧燕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年将深入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一系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工资分配规范、有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坚持效益决定工资原则,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效益作支撑,企业发展就难以为继,职工的根本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企业要在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的同时,保持职工工资水平的稳步增长。一是坚持“效益决定工资”原则。始终把“效益决定工资”作为首要的分配原则,将工资分配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经济效益增长,工资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工资相应降低。二是建立企业内部工资增长指导线制度。实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管理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手段。参照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产业特点和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建立企业内部工资增长指导线,合理调节各单位的工资增长水平。三是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兖矿集团依据上级工资分配调控政策,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在工资增长指导线范围内,员工代表与单位代表依法就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员工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基层单位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面达到100%。
二、充分发挥预算调控作用,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加强企业工资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的重要抓手。企业要根据上级收入分配政策,综合本企业人力资源配置、用工成本和企业预计效益等情况,编制工资总额预算和工资使用计划,工资预算内容包括职工总量预算、工资总额年度预算、工资总额月度预算、工资构成预算、工资关系预算、人工成本预算。工资预算的实施,密切工资预算与经济效益预算的关系,改变工资总额决定方式,变事后算账为事前控制,充分发挥预算调控作用,人工成本的预算、分析、控制得到加强,为逐步实现单一口径的工资总额管理向全口径的人工成本管理的转变奠定了基础。工资总额预算,要充分考虑企业工资总额承受能力和人力成本,切实控制好工资增长幅度及节奏,避免工资大起大落。在现阶段,企业不仅要把蛋糕(工资总额)做大,重点是要把蛋糕分好,要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
三、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分配激励约束机制。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理顺工资分配关系、发挥工资分配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以开展全员业绩考核为载体,完善业绩考核制度,根据职位、岗位规范,对各类人员分别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对经营管理者,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签订经营责任书,明确经营责任内容,实行年薪制和经营风险抵押金制度,充分体现经营管理者的岗位价值、经营责任、风险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一一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责任书,依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兑现年度薪酬。对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定员标准核定部门工资总额,与单位经济效益、部门工作目标、部门工作业绩、个人劳动成果挂钩考核。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定期组织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评选,公开选拔、聘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动态业绩考评制度,执行特殊津贴。对引进的特殊紧缺专业人才,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目标,依据知识的社会价值和研发人才的市场工资价位等确定待遇,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计发报酬。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对生产工人,全面推行计件工资分配,工资分配与定额管理紧密结合。对营销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工资制,个人收入与销售业绩紧密挂钩,同时加大与货款回收挂钩的力度,增强营销人员开拓市场、增收增效的积极性。
四、理顺工资分配关系,分配向核心员工倾斜。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需培育、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合理的分配关系、良好的分配秩序,是促进企业人力资源效能有效发挥的重要手段。就企业内部分配而言,往往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就要求企业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工资总额预算内,将工资分配向价值创造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和生产一线倾斜,合理拉开不同岗位的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大型企业集团来说,需要重点调整好六类分配关系:一是分配向高产高效单位、生产一线倾斜;二是分配向技术技能人才倾斜;三是合理调节经营管理者与员工的分配关系;四是理顺一线生产、辅助生产和后勤服务三类生产人员分配关系;五是理顺体制内与体制外人员的分配关系;六是理顺企业集团机关与基层单位的分配关系。
(作者单位:兖矿集团物资部、兖矿集团电铝公司人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