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兆斌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围绕公正高效司法,把执行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提升执行能力,执结了大量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不少困难,面临着执行环境差等突出问题:
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社会诚信水准不高,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对赖账逃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不讲信用的人在执行过程中尊重法律、配合执行工作的意识极弱,有的甚至对抗、阻挠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2、协助执行通知书难送、执行财产难寻。有的被执行人举家长期在外生活,故意避债,躲避法院的传唤。有的被执行人多头开户,银行账户难以查找;有的采用假抵押,或用虚假经济交往来转移财产;有的将房产、汽车挂靠他人;家庭成员不肯配合,致难以区分哪些财产可以执行,哪些财产不能执行。
3、执行手段、措施弱化。查询、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是执行工作中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强制措施之一,但2008年以来,地方人民银行不再向法院提供查询服务,如果一家一家地银行去查,其繁难程度可想而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时,通过其手机通话分析能够有效地追踪被执行人,但移动和联通在县市级不提供查询服务,而公安限于规定也无法提供这方面的支持。
4、基层组织边缘化,难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基层组织的职能弱化已是不争之识,上世纪九十年代法院只要找到基层村组就能解决80%纠纷的时代已一去不复回。现阶段,基层组织对法院执行工作支持的热情和能力,已非昔日能比。
产生以上“执行难”的原因很多,解决“执行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如何克服和解决基层法院的“执行难”问题,笔者就在现有法律制度条件下,现有执行环境中,提出一些肤浅的建议和做法:
1、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
运用现场报道、跟踪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宣传形式,着力反映执行工作的全貌,努力改善执行工作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和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肯定、弘扬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等及支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同时加大对抗拒、阻碍、干扰法院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主动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2、加强执行人员自身素质建设。
加大执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综合素质。根据当前执行工作的新特点、新动向,开展切实有效的岗位培训,加强对与执行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开展执行艺术“传、帮、带”活动,请经验丰富的老执行人员向年轻的执行干警传授工作中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的宝贵经验,不断提升干警的执行艺术和业务技能。
3、加强执行协作、联动等长效机制的建设。
建立由基层乡镇政法书记担任人民协执员,各乡镇司法所长、村委会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执行联络员的协执员和执行工作联络员网络,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到执行工作中来。在协执员与联络员熟悉、了解执行程序、执行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协执员与联络员对案件当事人情况比较了解和易于接近的优势,及时把握被执行人的准确信息,了解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等情况,以缓解当前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现状。
(作者单位: 高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