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起,社会上开始流行这样一种做法:无论大事小事,先来签个责任书。时下,又是一年年末,各行各业企业单位纷纷着手安排部署来年工作。对于一些重要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岗位分工不同,将具体的责任分配到人头,由企业内部人员从上到下、从领导到一线层层进行签订。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有了责任书的督促和鞭策,企业内部员工们的责任意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工作任务和目标也能循着既定的方向如期完成。“责任书”似乎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常规药”和“特效药”,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卷烟行业作为中国企业中的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以责任书的方式来强化内部机构和体制改革、提高企业内部员工责任心意识的做法,是烟草行业在体制改革中的又一创新。回顾近年来各地烟草行业,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到市,年末或是年初时期,烟草企业也都会推出自己的责任书,从内容到形式、从安全到生产再到销售,其涵盖的面也越来越广泛深入。诸如山东莘县局(营销部)签订《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书》,江苏泗洪县局《员工安全责任书》等等,起到了既引导又督促的作用。
从公文角度看,责任书属于一种重要的计划体公文。它是上级机关在某一个时期对其下属组织或个人下达某项重要工作任务时,将其指标、要求、方法、奖惩等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共同签订。一般是年初签订,年终考核,奖惩兑现。应该指出的是,责任书具有特定的内容要求与表现形式,拥有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带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约束力。正是因为责任书具有的这些特性,要求企业在制定时一定要考虑周全、谨慎执行。
目前,签订责任书这种形式已在各行各业中普及。年末、年初时期也成了签订责任书的“旺季”,一批又一批烟草企业正风风火火地开展中。笔者在为烟草企业的体制创新又迈出重要一步倍感欣慰的同时,也在为个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忧虑。
一方面,为了保证做好某项重要工作,如期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签订责任书能以引起责任人的高度重视。出发点非常好,但如果抱着这样的想法:责任书一签,工作就“落到了实处”;责任书一签,就万事大吉,就可高枕无忧,继而不检查,不督促,以签代管,凡事都拿责任书出来说事,管理意识放松,试想,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依赖责任书还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吗?答案是否定的。
另一方面,企业在体制创建上的能力参差不齐,有些责任书制定的并不完善,而盲目依赖这样的责任书,势必会产生与企业出发点背道而驰的后果。
例如,一些责任书规定:出了问题甚至要“株连九族”,这种方法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一旦出了问题,因怕“株连”,知情人该报的不报,该查的不查,大家你睁一只眼我闭一只眼,蒙混过关。这样的责任书,实际上成了保护符;有的责任书事无巨细、不分主次矛盾,凡事不管大小都要整出责任书来,甚至例行的工作也要来签个责任书,这样的责任书显得有些多余,很容易导致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引起员工的足够重视;有些责任书是“纸老虎”,看起来很严谨,其实脱离实际,内容上说尽大话,用尽套话,满纸的空话,没有一点具体的内容,这种责任书,只能算作无效责任书……试想,盲目依赖以上这样的责任书,会产生怎样的后果?还能达到当初预期的目的吗?
笔者认为,烟草企业不能盲目依赖责任书,在制定责任书前应就责任条款等细节问题考虑周全,实施中要根据责任分工严格进行督导;在执行时,要以实际情况为根本,实时变通;在处理结果上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毫不含糊,赏罚分明。勿使责任书成为一纸空文,流于形式。(燕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