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建春
数字化交易模式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交易的空间与方式,还对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基础法律问题提出新课题。同时,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诸多新难题,虚假宣传、数据泄露等问题频发。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使得不同国家法律体系间的冲突愈发明显,增加了交易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成本。因此,深入研究电子商务对民商法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探索有效的完善路径,对于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框架、保障交易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球电商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电子商务发展对民商法制度提出的新要求
(一)数字化时代对传统法律的挑战
传统法律体系大多基于物理交易构建,而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商业形式,改变了交易的空间、方式及参与主体。网络交易的全球化特征,使商家与消费者的交易不再受地域和国界限制,这直接挑战了现有法律体系的司法管辖与适用范围。在此背景下,现行法律难以有效应对电子支付、虚拟货币、大数据交易等新兴领域,缺乏相关法律规范与保障。电子商务的匿名性与高效性也增加了法律追责的复杂性,尤其在网络诈骗、知识产权侵权、数据泄露等方面,传统法律的适用存在明显不足。此外,区块链技术应用催生的新型交易形态,进一步凸显了法律滞后性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民商法制度亟待进行系统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带来的新型商业模式与不断变化的法律需求。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难题
电子商务的崛起让消费者购买途径更加便捷,但也带来了诸多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传统民商法主要关注面对面交易,而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全面保障。由于电商交易的虚拟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难以通过实物感知商品质量,导致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争议频繁发生。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往往跨平台、跨国界,法律对消费者维权途径、平台责任追究的规定尚不明确。同时,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尤为突出,数据泄露风险在电子商务中时有发生。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安全权,防范虚假广告与霸王条款等成为民商法在电子商务领域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电子商务的跨境法律适用问题
跨境电商交易通常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管辖区,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压力,如何协调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冲突、消费者保护、数据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在国际销售合同中,由于缺乏统一的国际电商法律框架,不同国家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及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甚至引发纠纷。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的跨境运作使商家的税务问题、进出口限制等合规问题面临多重监管规定的挑战。
二、完善民商法制度的对策与实施路径
(一)完善电子合同法律规定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载体,其法律效力的确认是保障交易安全与秩序的基础。当前法律体系在应对电子合同的多样性与技术复杂性方面仍显滞后,尤其在电子签名和数字认证的技术标准、法律认可度及安全性要求上,缺乏统一明确的规范。不同技术手段生成的电子签名是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数字证书的颁发、管理与验证流程是否合规,直接关系到合同主体身份的真实性与行为的可追溯性。因此,亟待建立一套涵盖技术标准、认证机构资质、密钥管理与存证机制的完整法律框架,确保电子签名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可靠性与不可否认性。同时,合同内容的真实性与签署过程的完整性同样面临挑战,技术漏洞或人为操纵可能导致合同被篡改或虚假签署,影响合同的原始性与公正性。法律应规定严格的签署程序,包括身份核验、意愿确认、操作留痕等环节,并要求相关平台保存完整的操作日志与时间戳信息,以备争议时有效举证。此外,随着跨境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合同涉及的法律适用与管辖权问题日益突出。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电子合同成立要件、证据规则、履行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导致同一份合同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风险与合规成本,阻碍了全球市场的深度融合。为此,有必要推动国际间立法协调与互认机制,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确立共通的电子合同法律原则,统一关键术语定义与执行标准,构建跨国电子交易的法治基础,增强市场主体对跨境电子合同的信任度与执行力。
(二)优化平台监管与商家合规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核心枢纽,其功能已超越单纯的信息撮合,深度介入交易流程的组织与管理,因此必须承担与之相匹配的治理责任。现行法律体系需进一步细化平台在交易安全、信息审核、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明确其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督义务边界,防止责任虚化或过度扩张。平台运营方应建立系统化的商家准入机制,对申请入驻主体的经营资质、信用记录、经营范围进行实质性核验,杜绝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现象。在经营过程中,平台须持续履行动态监管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商品信息、宣传内容、价格策略进行合规性筛查,及时识别并处置虚假宣传、价格误导、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商品质量管控是平台责任的重要环节,应建立与生产标准、行业规范相衔接的质量审查流程,对高风险类目实施重点监控与抽检机制。售后服务体系的完整性与响应效率同样纳入监管范畴,确保退换货、维修、赔偿等环节符合法定要求与消费者合理期待。针对违规行为,平台需依据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设定分级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下架、流量限制、账户冻结、保证金扣除及向执法部门移送线索,确保处罚的及时性与威慑力。监管机制的运行应保持透明度,建立可追溯的操作日志和申诉复核通道,防止权力滥用。同时,监管部门应推动平台间信用信息共享,构建跨平台的失信商家联动惩戒网络,阻断违规主体在不同平台间转移逃避责任的路径。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合规管理框架,强化平台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主动作为,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网络交易生态。
(三)推动跨境电商法律的国际协作与统一
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突破了传统贸易的地理边界,但各国在合同成立要件、消费者权利范围、税收征管规则、数据跨境流动限制及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等方面的法律差异,导致交易主体面临多重合规义务与法律不确定性。为应对这一挑战,国际社会亟待推动建立协调一致的法律协作机制,通过多边对话与规则协商,逐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国际规范体系。这重点在于构建涵盖电子交易效力、数字身份认证、跨境支付结算、消费者权益保障、数据本地化要求及隐私保护水平互认等核心议题的统一法律框架,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减少因法律适用冲突引发的履约障碍与争议风险。区域性贸易协定与国际组织可发挥平台作用,推动成员国在关键领域达成最低标准或等效性认定,促进监管规则的兼容与衔接。
在争端解决层面,应倡导建立高效、低成本的跨境纠纷处理机制,包括发展在线争议解决平台,确立电子证据的跨国采信规则,明确管辖权连接点的认定标准,确保裁决结果能够在不同司法管辖区获得承认与执行;同时,加强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与联合调查能力,共同打击利用法律差异实施的欺诈、逃税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通过制度化的国际合作,逐步消除法律壁垒,增强市场主体对跨境交易规则的可预期性,提升全球电子商务治理的整体效能,为数字时代的国际贸易秩序提供稳定、透明且可信赖的法治基础。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电子合同法律规定、优化平台监管与商家合规机制、推动跨境电商法律的国际协作与统一,能够有效应对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构建更加适配数字经济特点的完善法律框架。这不仅有助于保障交易安全与消费者权益,还能促进全球电商的健康发展。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际合作的深化,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将持续完善,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活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