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燕
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实政治监督提供了方法遵循。作为企业党内监督专责部门,纪检部门的首要职责就是政治监督,只有把准政治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系统思维、问题意识,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才能做实政治监督,也才能保障党的部署和要求得以落实。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容易受困于定位不准、内容不聚焦、重点不突出、方式不丰富、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影响监督的效果。政治监督不是抽象的、虚浮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国有企业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聚焦企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来理清政治监督的思路,找到有效载体和抓手,践行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在党的所有监督工作中,政治监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要把准具体的切入点。
立足“两个维护”,把准监督切入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党的政治规矩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是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通过监督着力解决责任落实和作风问题,确保一贯到底、落地落实。
立足“国之大者”,把准监督切入点。深刻理解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等,都是“国之大者”的具体方面。把握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是“国之大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国之大者”;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国之大者”;保护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等这些内在逻辑。我国的军工央企要重点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着眼集团公司战略,围绕履行强军首要责任、国企改革、转型升级、数字化和绿色低碳转型和合同履约情况等开展监督,以强监督、重检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立足增强党性,把准监督切入点。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是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是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结合主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风建设、个人事项报告、各类自查清理等开展监督,以培养党员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坚定的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开展政治监督,既要整体推进,又要顺应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抓住监督关键点。厘清被监督对象的职能职责、使命任务,在“关键少数”、重点事项、重要环节发力。
突出“关键少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将“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委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实践中的“关键少数”分别包括四类:一是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如党委书记、董事长等;二是上级党委管理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三是企业党委管理的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四是其他重点监督对象,如优秀年轻干部,对人、财、物等管理权限较大,有审查或自由裁量权的人员。通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促进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头雁效应”,推动企业各单位、各部门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找准重点事项。明确监督重点,才能精准发力,才能在监督保障落实、推动发展中发挥作用。对每个监督单位在职能职责、业务工作及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追根溯源,找准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如针对促进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行安全、物资保供安全等领域进行监督。通过找准保障大局的关键,把控好处置重要敏感事项的处置关、重大任务的落实关等,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压实责任。
盯紧重要环节。现实中一些问题的出现,大多是因为一些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失去监督和预警。紧紧抓住薄弱环节,盯住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异常和隐患苗头、盯住八小时之外的交往等,才能防止不当用权、脱轨越界。紧盯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大额资金使用是否遵规守法等环节实施监督,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严格执行“应上会必上会”、会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定是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进行监督,促进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
要把政治监督做实,既需要守正创新,更需要科学方法和有力抓手。围绕“怎么监督”找到政治监督的结合点,实现政治监督更好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丰富监督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找准实现精准监督的抓手,规范权力运行,实现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一是跟进式。采取座谈、召集会议、查阅有关信息资料等形式,了解现实表现情况、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精准式。通过蹲点调研、驻点督导聚焦焦点问题,通过调研督导、整改落实、交心谈心、走访交流,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听取述责述廉等。三是全周期式。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评议、对党组织负责人画像等工作。通过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发挥好既传导压力,又推动工作开展和政治生态建设的作用。
完善监督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把监督嵌入日常工作流程运行,扎牢“不能腐”的篱笆,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深化源头治理,查纠制度机制漏洞,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权力清单等各项制度机制。通过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在“三重一大”决策、投资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转让与处置、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公司党委和各部门与时俱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形成管严治长的长效机制。
拓展监督手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对监督手段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突出问题,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四风”等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强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各类飞行检查、舆论宣传等统筹衔接,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合力,开展“大监督”。也可根据情况,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探索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采取远程现场连线检查、建设信息网络监督平台等,打破监督时间、地域、人员限制,对基层“小微权力”公开运行流程,发挥专责监督、职能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提升监督效能。
进入新时代,在新征程上推进做实政治监督,只有把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找到结合点,以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以高质量的监督推动党中央、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作者单位: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