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柳钦
市场化就是要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激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公平的准入和公正的监管,如同鸟之两翼,不可偏废。完善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缩减和更具体地界定负面清单领域,提高负面清单透明度,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准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理念、制度和手段的转变,从根子上消除存在隐性壁垒的环境,真正实现清单之外无清单、清单之外无壁垒。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平等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开展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出现的新趋势新问题,配合其他行业监管部门共同防范部分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风险。针对垄断行业或产业,基于其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扩大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进入。
第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一照含多证”等创新举措,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精简,依据法律法规通过直接将审批取消和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应对经营项目进行明确划分,对经营范围的登记方式与流程进行简化,有效衔接地方设定事项与规范目录,对全国经营范围的登记标准进行统一;另一方面应将企业主体登记许可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强化业务协同,在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实现“证”“照”管理的有效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纵深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完善应用服务体系,将电子营业执照打造成便利市场主体营商的工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坚持市场主体导向,以提高市场主体感受度、满意度、实效度为目标,着力加强以“自行审查+第三方评估”为核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垄断、维护公平竞争是确保市场有效运行的核心和灵魂。公平竞争审查就是要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打破行政性垄断,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审查职权不独立、审查标准不完善、例外规定不明晰、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将对创造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各层级政府应最大限度收缩行政手段,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全覆盖,并将这一制度的实施情况纳入至地方政府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之中,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能够在本区域、本行业有效落实。要努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除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发挥其理论研究、数据搜集与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对其进行补充、矫正,升级“自行审查+第三方评估”结合效应,前置第三方评估,重大政策制定征询第三方专业意见,横向对标全国先进经验,提升制度制定和审查前瞻性、科学性,实现第三方评估与自我审查的有效结合,全面“激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向社会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作者系钦点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北京中宣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