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纯银
11月8日,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实现“双碳”目标,既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
但推进碳减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思路,疏堵结合,久久为功。当前尤其要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降碳和安全、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立和破、政府和市场、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多维度关系,精准施策,稳中求进。除了继续用好行政、法治等措施外,更需要用好碳交易、绿色金融等市场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避免投机式的“碳冲锋”和冒进式的“运动减碳”。正如专家所建议的,推进碳减排,实现“双碳”目标,金融是必要支撑,尤其要充分发挥绿色贷在推进碳减排中“四两拨千斤”作用。
这就需要各地加强顶层设计,既要发挥金融的作用,大力支持减碳、零碳、去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又要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支持市场主体沿着清晰的路径向低碳、零碳和去碳过渡,由过去“要我减碳”向“我要减碳”转变。
这就需要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地认识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不仅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循环经济等理念,更要拿出货真价实的金融优惠政策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从投资角度来看,既要加大国家战略投入,鼓励、引导高科技公司“身体力行”,推动双碳战略落地,又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
这就需要加大绿色贷监管力度,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虽然碳减排绿色贷支持工具是“做加法”,用增量资金支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和建设,从而增加能源总体供给能力。但金融机构也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既要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又要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因此,相关机构和职能部门应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定期向公众披露除商业秘密外相关信息,警惕借绿色贷搞腐败行为。要多措并举努力寻找绿色信贷新利润增长点,积极改善和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最终推动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