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恩亮 公职人员
“法院拍卖房子,标题写的是门面一间,去了才知道是半间。”近日,米脂男子姬先生反映,他竞拍成功一间商铺后被法院撤拍,7个多月过去了,法院仍未退还10万元保证金。对此,米脂法院院长姬治平表示,保证金会退给姬先生,至于退多少需协调。(6月18日《华商报》)
从报道来看,在这一拍卖事件中,米脂法院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为什么会这样说?
米脂法院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物是一间只有50%产权的门面,且他们的本意是要拍卖这有产权的一半门面。然而也不知笔力不够,还是在文字输入上开了小差,米脂法院竟把拍卖标题写成门面一间。以致姬先生竞拍成功,并交了10万元保证金后,才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在这样的背景下,按说米脂法院应无条件退还姬先生的保证金,但到了退还环节,执行局领导却以对方没看清楚拍卖公告为由拒绝退款。
事实上,这一拍卖公告简单明了写着门面一间,根本不存在有对方没看清楚的内容。于是在姬先生向米脂法院书面提交申诉书后,米脂法院以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为由,撤回本次拍卖。事已至此,应该说米脂法院自行撤拍,更没有理由不退还姬先生的保证金。然而接下来让姬先生面对的却是,“已要求执行局退款”“回去等通知”“在催促中”等说辞,如今7个多月都过去了,退还保证金的事还没有着落。
节外生枝的是,在媒体过问这一事件时,米脂法院院长称竞买人是米脂当地人,对该商铺的地段、价位非常清楚,不存在误解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不退保证金是有依据的,但鉴于这种情况,他给办案人也说过,肯定要给退,至于退多少,需要双方协调。笔者不得不说,该法院院长的这番长篇大论是经不起推敲的。一则这是拍卖公告表述有误和法院自行撤拍溢出的问题。错误不在竞买人而在法院,法院应该承担因此导致的后果,这就注定这个锅不能甩给姬先生是当地人抑或了解商铺价位。说句不好听的话,姬先生没要求法院按拍卖公告办就不错了,有何理由不退还保证金,或部分退还保证金?二则没依据不要乱讲,有依据就拿出来。从现在来看,不退保证金的依据,只是挂在该法院院长的嘴上,这是没有说服力的,更莫谈法律效力。三则这一事件谁对谁错很明了,根本不存在保证金退多退少的问题。
总之,从这一拍卖事件看来,写错拍卖公告的是米脂法院,感到不妥随后撤拍的是米脂法院,在退还保证金上出尔反尔的还是米脂法院。而反观姬先生的遭遇,如果这不是法院所为,谁不认为他这是被哪方骗子套路了?鉴于此,在笔者看来,米脂法院为了保住诚信和公信力,为了不被吐槽为“骗子”或“无赖”,应当依法依规退还姬先生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