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2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市场在发展 监管的步伐 也要跟上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关育兵 教育工作者

  经不住7岁女儿的请求,北京市的张先生日前从网上给女儿买了辆销量不错的电动平衡车。但女儿骑行玩耍时却突然从平衡车上摔出,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医生表示,孩子的伤势相当于从3层楼的高度摔下来,儿童在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发生事故导致住院的病例较多,且大多伤情较重。(6月17日《人民日报》

  很显然,悲剧的发生,是因为这位家长是把电动平衡车当作玩具买给女儿玩了。事实上,不止这位家长,百度搜索大数据显示,不少家长们都把电动平衡车当作玩具,或者是当作可以锻炼孩子运动能力的运动器械来选购。

  电动平衡车真属于玩具吗?显然不是。儿童玩具专家表示,我国《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对电动童车速度限制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千米/小时”,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速度时限一般为20千米/小时,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张先生女儿被摔成重伤,就与其有莫大的关系。

  电动平衡车不属于玩具,为什么会有家长把其当作玩具呢?这里面有电动平衡车生产商的误导,其产品说明书往往将电动平衡车描述为“运动娱乐工具”,有的平衡车直接将骑行者的使用年龄界定为“5至12周岁”;也有电动平衡车销售商的误导,在购物网站上,有的甚至直接将产品描述为智能儿童平衡车。这些说明或描述,存在着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违背了真实性原则,理应得到纠正。这需要监管部门及时进行规范,给予消费者正确的引导。

  电动平衡车也不是交通工具。它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和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噪音小、刹车距离普遍过大,消费者在道路上使用,不仅增加了自身安全风险,也给其他驾驶员和行人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对于上路的电动平衡车,海南、广西、广州等多地相关部门都及时喊停。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明确,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这一类代步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违法上路将面临扣车和罚款200元的处罚。这样的监管,是及时而必要的,跟上了道路情况的发展步伐。

  电动平衡车不是玩具,也不是交通工具和运动器械,其属性和适用场景在哪儿,这需要生产企业的探索。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企业的自由。但对其电动平衡车不适合应用的场景,只需要监管部门即时喊停,这是监管者的责任。电动平衡车被误导为儿童玩具,发生了许多伤害事件,这同样需要市场监管者履职,需要相关部门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