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6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让“神秘买家”制度护佑网络食品安全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廖海金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对网络食品抽检采取“神秘买家”制度,监管人员化身“神秘买家”参与抽检还原模拟消费过程,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这些天,随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颁布,“神秘买家”一词便成为夺人眼球的新闻字眼,被各类媒体争相报道和评论,这也恰恰表明了公众对网络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

  网络食品生产销售的便捷性、入行的低门槛和上线的低成本,使其成为“互联网+”实践的领跑者之一。然而,这一新兴业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食品质量、卫生状况等安全问题也随即渐入公众视野。必须承认,网络食品这一新兴业态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食品质量是否合格?食品是否卫生?图片与实物是否一致?等等。而所有这些,单方面依靠消费者很难了解清楚。而这些食品又通常以外卖或邮寄的方式进行打包销售,其中即便存在非法添加剂、细菌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也很难被发现。

  正因为此,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办法》中提及实行“神秘买家”抽检制度,让监管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相关信息,这可谓是监管方式适应互联网发展的一次创新之举,一定程度上也是对网络食品流通环节的“堵漏”,对监管盲区的“补白”。进一步说,这一抽检制度大大挤压了商家经营不合格食品应付的空间,致而避免专为抽检做局摆样子,无疑更接近真实的消费现场。

  通常,食品抽检,即是监管者深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明查暗访,而如此方式极容易“打草惊蛇”,有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这种体验式抽检方式从消费者角度切入,比传统方式更容易发现问题,也更加便于监管者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管职责。倘若成为常态,不仅对监管者发现违法行为的能力是一种提升,更重要的是,对卖家行为是一种有力震慑。对卖方而言,也许一张看似稀松平常的订单,恰恰是监管者对其经营行为是否达标的一次常态化管理和严格检验。检查通不过将面临相关法规的严厉惩处,倒逼卖家对每一单交易都不能心存侥幸、掉以轻心,从而注重食品安全。诚如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所言:“在互联网的时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

  不过,鉴于食品生产经营的普遍性和不确定性,“神秘买家”在制度安排上需要有更加周全的考虑。譬如,监管机构人力是否足够,相关人员能否确保神秘,是很大难点。甚至有可能催生打探神秘买家的寻租生意。因此,还是要将“神秘买家”手段与抽样调查手段结合起来。用户均可将购物后的评价,如实报送给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抽查验证。

  还应看到,神秘买家”需要科学制定抽检频次,频次不能过低,否则流于形式,就无法起到检验效果和应有的威慑作用,作为管理者应当尽可能提高抽检频次。然而,每一项关乎食品的检验都需要各种高科技仪器的使用,也会面临卖家违法成本低,而执法成本高的现实问题。因而,破解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更多力量成为“神秘买家”,才能少一些“问题食品”。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不妨扩大“抽检人员”的范围,或者直接吸纳部分消费者参与“神秘买家”, 增加“神秘买家”的不确定性,以免商家摸到规律,使监管创新失去效力。如此一来,既可以减轻监管部门的压力,也能释放消费者打假保安全的热情,从而体现消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要让商家产生每一个消费者都可能是“神秘买家”的敬畏感,倘若能够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神秘买家”之中,这相当于增加了巨大的监管终端。

  除此之外,神秘买家”制度还应该增强透明度,这就需要及时、如实公开相关抽检信息。哪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或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卫生状况不理想,倘若普通民众都能做到心知肚明,则必然会改善网络食品安全状况,也会提升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可谓是“一举两得”。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