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2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王庄煤矿加强班组长管理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六大权利”“三大意识”

  班组作为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的基础。近年来,潞安集团王庄煤矿狠抓对班组长的管理,赋予班组长“六大权利”,督促他们行使好班组长权利,当好班组安全生产的“领头雁”,全面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和各项生产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是班组长有安全管理权。班组长有权制定安全生产措施,随时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是班组长有生产管理权。班组长有权分解落实班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三是班组长有质量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抓班组的质量管理,对各项工程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规范,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四是班组长有团队管理权。班组长有权领导本班组的团队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帮扶职工解决困难,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抓好职工教育培训;五是班组长有人员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调整部署现场作业人员;六是班组长有考核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上级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收集相关信息,检验工作成果,核算指标完成情况,对本班组职工合理分配收入,进行物质和精神激励。

  同时,该矿还着力培养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三大意识”,一是要有超前意识。要求班组长对班组现场安全工作要有预见性、敏感性、超前性;二是要有监督意识。加强对周围环境和设备的监督,发现隐患就能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有事后总结意识。要善于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对出现的问题找出失败的原因,使二者上升为理论,以指导今后的班组工作。

  (唐伟峰 郭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