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运祥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是党内的主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对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起到过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反映了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揭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动力。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发挥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笔者认为,必须从四个方面来加强:
一、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
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前提。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对于增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做到凡属党章等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关键环节,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该最大限度地公开,如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党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内评选表彰情况、干部人事任免、党建考核等都要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的监督。二是丰富党务公开形式,在抓好情况通报会、党务公开栏等日常公开形式外,还要加强新兴媒体建设,结合电子党务建设,建立以内部局域网为基础的党员与党组织沟通平台,进一步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规范党务公开程序,重点抓好准备、审核、公开、反馈四个环节,建立党务公开的审批机制和反馈机制,注意收集党员、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党务公开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稳妥、有序地推进,避免工作的随意性,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四是增强基层党务公开实效性。健全完善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信息公开和反馈等制度,达到宣传党的工作部署、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组织与职工关系、倾听广大群众呼声、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目的。
二、改进决策方式,落实党员的参与权
党员的参与权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关键环节。科学的决策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扩大参与范围,体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一是建立并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组织在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关系到广大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决策前,如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要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使民主讨论的合理意见成为决策时考虑和吸纳的重要内容,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作用,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意识。二是建立并实行民主议事决策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基层党组织生活民主化程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党员参与管理搭建平台,使组织活动有效转化为发展的动力,使党员在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彰显主体形象。三是建立并推行党内事务决策票决制,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党内选举、党员奖罚等重大问题应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票决。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免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投票表决,防止“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
三、完善党内选举,落实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四权”中的核心权利,要以改进选举方式和候选人提名制度为着力点,不断改进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党员大会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以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为突破口,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探索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和范围,让候选人充分竞争,党员充分选择,实现由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的转变;要建立和实行竞选制度,把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引进党内选举,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多、更全面的了解,减少投票的盲目性。探索并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接选举范围,并适度放宽候选人推荐条件,实行党组织负责人由党员职工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党员直选范围,为真正落实党员选举权奠定基础。三是尊重党员意志,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对违反选举人意志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拓展监督渠道,落实党员的监督权
党员的监督权是党员的一项重要权利,加强党内基层民主监督,是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举措。一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事会、职代会的监督作用,形成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增强监督的合力。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与党员谈心、定期走访党员、定期深入基层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加强党内基层民主监督,确保基层党员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领导干部就廉洁自律情况要定期向党员进行述职,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四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采取设立新闻发言人、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员监督岗、党员信箱、列席党内会议等形式,拓宽党员群众建议的渠道,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监督,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防止权力滥用。
(作者单位:铜陵有色控股公司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