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29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生产动态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国务院

  特别严重生产事故将追责省部级领导

  

  中央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严厉的要求,矿领导不下井将按擅离职守处理。

  7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指向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规定多达32条。

  矿领导须轮流现场带班。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企业安全考核将通报银行。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旅游车须装卫星定位装置。此次中央政府特别强调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对强制要求的设备列出时间表。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于3年之内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等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于两年之内全部完成。

  特别严重事故追责省部领导。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官员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按规定追究省部级相关领导的责任。(辛雯)

  

  国务院提高工伤事故死亡

  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7月2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通知指出,全国生产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通知指出,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通知要求,加大安全专项投入。研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通知强调,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