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光明
执行之重,有时超过计划。
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对此有过诠释:一流的计划交给三流的人去执行,不如三流的计划交给一流的人去执行。
然而,我们身边却有一种反面的佐证:一方面是各种新制度、新措施不断出台,另一方面是新制度、新措施出台后要么执行不力,要么中途夭折,要么是热闹一阵就归于沉寂。
执行不力是表象,内因在哪?
一是利益的驱动。一些单位、部门对上级机关制定的制度或措施,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就实施,不利的就搁一边,或者实施起来推三阻四。
二是监督乏力。有的上级部门往往只注重制定具体的制度或措施,而忽略下级单位或部门在执行中的贯彻与落实。有的上级部门对贯彻执行制度的下级单位或部门往往是发发文件了事,缺少检查与督促,没有总结与验收,使制度形同虚设。更有甚者,有的对违反制度或规定的人或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制度富有“弹性”。
三是制度的建立与废除随意性太强。有的单位或部门,年年都在建立制度,致使制度过多过滥,让执行的人无所适从。草率地建与废,常常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敬畏与不尊重。
现代社会,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不行,而制度的执行不力更不行。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是以人为本、加强企业管理的共识。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运行起来,其效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否则只是纸上谈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我们不能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在最基本的管理层面上下功夫,在细节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