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9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提供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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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政齐

202312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并规定自20243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二)》剑指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对刑法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国有资产罪进行修订。具言之,《刑法修正案(十二)》在第165条、第166条、第169条中各增加一款,规定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相应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修改意味着上述三项罪名中的犯罪主体从国有公司、企业的相关人员扩展至民营企业在内的公司、企业有关人员,实现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刑事立法上的平等保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民营企业内部的腐败问题也频繁发生。就民营企业自身而言,民营企业存在的腐败问题不利于企业经营。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例,该类行为容易导致商业机密泄露,从而降低企业的竞争力,最终侵犯民营企业利益。就整体营商环境而言,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也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首先,民营企业腐败问题会抬高产业链上下游的成本,由此产生的生产成本基本会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增加人民的消费负担。其次,存在贪腐现象的民营企业内部所生产、提供的低质量、低效能的产品和服务,不仅导致社会财富的浪费,还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最后,民企内部的贪腐活动会扰乱公平竞争的秩序,对社会的营商环境和公序良俗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应当看到,民营企业内部的贪腐问题久不能愈,是因为实施该类行为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不能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对此,有必要在立法层面完善相应法律规范,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损害公司、企业利益的背信行为,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的完善。

强化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治理力度具有政策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文件。20237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指出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即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意见》进一步强调,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结合自身的职能作用和工作实际,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有关意见。20239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202310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全面贯彻落实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已然成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在内的公司、企业内部发生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损企肥私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对前述政策精神在刑法领域的落实,体现出立法者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行为进行刑事治理的决心。

《刑法修正案(十二)》是对刑法平等保护原则的贯彻。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对不同的所有制经济采取差异化的保护方式,针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呈现出厚公薄私的立法现状。《刑法修正案(十二)》出台之前,对于侵犯国有公司、企业产权的背信行为,可以通过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以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罪名予以刑事规制。而对于具有同类性质的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背信行为,则存在刑法规制空白的状态。应当看到,以国有公司、企业为代表的公有制经济与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存在经济性质上的差异性。因此,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背信行为所侵害的民营企业产权,应当受到刑法的同等保护。《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民营企业内部发生的部分背信行为规定为犯罪,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刑事治理不平等的立法缺憾,是对刑法平等保护原则在刑事立法层面的落实。

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制度和法律上平等对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提振市场信心。《刑法修正案(十二)》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也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不同所有制公司、企业的平等保护。此外,在《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后,合理适用相关条款显得十分重要,即只有立法与司法协同推进,才能实现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法治目标。需要谨防法律被恶意利用,在法律、政策的合理范围之内,结合案件产生的原因、情节和危害,依法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