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柏
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3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谁知郭树清的话音刚落,中国股市一开盘,沪指下跌近1%,银行板块领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跌幅逾4%,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跌幅逾3%。似乎市场对这样一种金融动向并不买账。
说实话,资本市场对金融市场的这一反应完全是“过敏反应”,属于“借题发挥”,不管是贷款不低于1/3,还是不低于2/3,这样一种数据指标都是做给人们看的,仅仅是一种姿态,并没有从深层次上真正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面临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民营企业家坦言,尽管企业不“缺钱”,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良好、效益较好,银行是追在屁股后面放贷款,想方设法都要把钱贷给企业。反之,那些真正“缺钱”的民营企业,却因为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贷不到款。所以说,国家层面划1/3、2/3这样的硬杠杠,很难真正解决“缺钱”民营企业的难题,反而会促使那些不缺钱的民营企业得到更多的贷款,增加优质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让一些“艰苦奋斗”的民营企业都变得“好逸恶劳”。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笔者所说的话题,其实其中的道理很简单,看一看国家的存贷款报表就可以发现,没有哪家银行会将钱存着不贷出去,所有银行都会追求存贷款平衡,因为这样才会获得更多利润,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才能更好。笔者认为,作为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的负责人,敢公开1/3和2/3这样的“刻度”,一定是经过数据测算的,是可以做到的,否则绝不会提这样的目标。大型银行与中小型银行的比例差别,本身也说明大型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市场具有绝对主导权,中小型银行开拓国有企业贷款市场很难。
当前,对广大民营企业来说,大家并不关注银行的资金盘子怎么分,也不喜欢听各种各样的“高调”,大家更希望国家能把民营企业贷款的真正难题真正解决。众所周知,金融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行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如果不了解情况,是发现不了问题的,发现不了问题也就解决不了问题。比如民营公司贷款连带担保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本应承担有限责任,但在很多贷款中,银行却要求公司的创办人及其成年家庭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让《公司法》的有限责任成为了个人和家庭的无限责任。关键是不少家庭成员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从未参与贷款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连带责任承担人,是不恰当的,是将一个家庭置于“倾家荡产”的境地。还有的银行要求所有股东或高管都必须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诸如此类的不合理问题,才是迫切需要国家关注和解决的。
(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