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海金
一段时间以来,“家庭厨房外卖”风生水起。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业推出APP。目前餐饮类触网的势头迅猛,近来尤以“家庭厨房外卖”为主,已经处于不断“红火”之中,正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上万家“家庭厨房”在从事外卖行当,如同是“吃饭版”的滴滴打车,这些私厨借助APP服务于社区邻里,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不仅如此,网上订餐对于普通百姓创业就业简便易行,具有相当强的拉力,扩大了内需,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小视的贡献……就此而言,对“家庭厨房外卖”必须予以肯定。
然而,“家庭厨房外卖”的劣势也很明显,那就是食品安全无法保障。食材来源、餐具消毒、送餐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线上交易记录保存等均无相关规范。更重要的是监管难以操作,“家庭厨房外卖”就蕴藏于民宅之中,执法人员不可能对民宅逐一探访。可以说,“家庭厨房外卖”处于“裸奔”状态,食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况且,有相当数量的所谓“家庭厨房”本质上与 “黑作坊”无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配送环节等方面均无法达标,僭越了食品安全生产的底线,为消费者的健康埋下了巨大隐患。相关部门也存监管难等问题,让“家庭厨房外卖”一度游离在法制边缘。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解放厨房”,而“家庭厨房外卖”以其灵活性和方便性,很有可能成为实体餐饮业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从维护食品安全出发,此番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不支持“家庭厨房”也有一定道理。尤其是,不能因为搭上了“互联网+”的顺风车,“家庭厨房”经营模式就能藉此逃避监管。仅从经营模式上说,网络家庭厨房已对公共食品安全构成了威胁。
诚然,借助“互联网+”的“家庭厨房”与网络约租车、美食团购一样,属于能够盘活现有资源的新型经济形态,有“存在即合理”的充分理由,不能一味扼杀。既然这个行业未来不可限量,那就不能游离监管之外。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称食品经营行为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需要厘清的是,这次监管部门负责人“不支持”的表态并不代表其明确反对“家庭厨房”。尤其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没有任何障碍。
在“互联网+”的时代,“家庭厨房”进入大众的视野显然也是一件可以预料的事。不能因为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就对“家庭厨房”放任不管。相反,在监管理念上,要倾向于通过监管促进发展,而不能通过监管限制发展。综合来看,“家庭厨房外卖”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对繁荣市场是有利的,对其监管不能阻碍市场的发展。唯有让“家庭厨房外卖”贴上“安全”的标签才能让卖家收获更多的诚信,让买家收获更多的放心,让买卖双方都成为食品安全防线下的“受益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家庭厨房外卖”应尽快纳入依法规制的轨道,在保证安全基础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体而言,一方面,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为“家庭厨房外卖”进行法律界定,对其进行规范,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可操作性的配套细化措施。譬如,对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手续,如法律并未禁止将家庭作坊作为餐饮加工生产地点,只要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就应准许其继续经营“家庭厨房”;而对于从业人员、生产设施、作业环境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就要予以制止和取缔。
值得期待的是,即将出台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了网络经营平台的责任、监管部门管辖的权限。一旦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找谁投诉、找谁查处,将有明确的法律关系和相关措施。同时,该《办法》还要求网络订餐平台要在网上公示饭店的名称还有食材,同时网上的店名必须跟合法部门颁发的证件名字一致,商家的许可证和相关的资质要进行公布,网络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这一系列措施,让人看到了管理跟进的努力,也是确保“家庭厨房外卖”安全不可或缺的。
(作者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