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兴文县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要求, 该县安委会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黄永富副县长牵头,分5个排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煤矿隐患大排查工作。
在各煤矿企业开展隐患自查的基础上,截至2015年1月28日,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已开展了对勇鑫煤矿、光明煤矿、富有二井煤矿、大旗煤矿、南方煤矿、金鹅池煤矿等6个煤矿的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分别对排查出的隐患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
此次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旨在通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达到隐患全面查清,底数全面摸清,问题全面弄清,措施全面制定,整改全面到位,工作全面落实的工作目的,巩固煤矿领域安全方面取得的成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创造条件。
(本报记者 何沙洲 通讯员 丁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