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鹏 职员
截至8月4日早,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伤者被送往南京、上海、昆山等8市15个医疗机构治疗。目前,相关方面已基本查实,此次中荣金属制品公司爆炸为重大责任事故。(8月4日央视)
中荣公司的爆炸事故,再一次印证了海恩法则的准确性,同时也提醒我们,切莫忽视重大事故发生之前的轻微事故、未遂先兆以及事故隐患。拿中荣公司为例,轻微事故并非没有,两个月之前的除尘设备起火,就是对该公司的最大警示;而未遂先兆以及事故隐患更是举不胜举:比如未经培训的工人,比如除尘设备的“不起作用”,比如有人投诉污染,比如有员工出现尘肺病情,比如中层管理者不敢进入车间,比如厂房未按标准建设,比如检查“做做样子”等等。
纵观以往的类似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些惊人的相似之处,比如都有生产经营者薄弱的安全意识作祟,都有缺失的制度规定影响,都有松懈的管理措施推动,都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走过场、“做做样子”的监督管理造就等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之下,不爆炸是偶然的,爆炸等显然才是必然的。
相关工厂黑心,相关监督无心,以及有可能导致的恶果,最让我们揪心之处莫过于:相关隐患明明存在,但就是引不起重视。在有着“世界最大代工厂”称谓的中国,还有多少可能会爆炸的中荣公司?还有多少员工与中荣公司的工人一样,身处危险中,用生命的代价谋求生存的机会?我们又该如何治理这样的黑心工厂,该如何解除这些工厂内员工所处的境地存在的危险?相关法律、规定、制度,何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形同虚设?这些,显然才是最值得我们追问与关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