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6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监管与问责并举 方可促国企招聘公开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杨燕明 自由撰稿人

  

  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达到727万人,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促进公平就业,其中,“国企应公开招聘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广受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桂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社部正制定具体措施,拟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布渠道,以及招聘工作的流程等内容,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5月18日《北京青年报》)

  一直以来,公众对国企招聘,的确有点“雾里看花”的味道,你很难去摸准这些企业何时招聘、如何招聘。一方面,公开的国企招聘,不少就是赤裸裸的萝卜招聘,如会打乒乓球、身高要多高等等;另一方面,坊间往往又有传闻,某某又进入某国企了,因为他家人或亲戚是国企内部员工,这些好单位从不公开招聘,走的都是内部秘密招聘渠道。国企的这些招聘方式,人为地隔绝了“寒门子弟”一条上升的渠道,毫无公平与公正可言。

  不排除一些“关系户”的孩子还是很有能力的,但肯定不是所有的关系户子弟都有能力,这意味着,秘密招聘、萝卜招聘到的职工,一些的确有滥竽充数的嫌疑。在这样的一种境况下,国企的创新与活力又如何发挥呢?又如何在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呢?众所周知,国企姓“公”不姓“私”,这意味着国企不是任何人或任何家族的私有财产,那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进入这样的企业。但很显然,当前国企的招聘,远未达到这样的要求。

  自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会遭遇既得利益的阻扰,在国企招聘改革一事上,同样如此。据悉,2013年,中石化曾解约816名应届生,其中不少是内部职工子女,但不是全部,即便如此,依然在系统内部引发极大的争议。由此可见,在一些国企职工的眼中,国企就是自己家的,这俨然成为一种惯性思维了。要纠偏这样的意识,显然比“触动灵魂”还要难。

  一方面,是国企招聘改革遭遇现实的天花板效应;另一方面,则是人社部等部门对公众的安抚。去年7月16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系列报告会”上透露,今后在国企招聘中,将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去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研究建立国企招聘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如今,人社部再次强调,国企招聘毕业生除涉密岗位外均需公示。此外,每年毕业生求职前夕,人社部均会有类似说法。

  这些观点与看法,不过是对常识的一种重申,但遗憾的是,即便如此,“国企招聘应公开”也依然是雷声大雨点小。国企要招聘,该怎么招聘还是怎么招聘,人社部的说法,并没有被他们听进去多少。

  但很显然,国企毕竟姓“公”,就其招聘而言,要打雷更要下雨,要做到这,对国企的约束,就不能总是停留在口头上,而应以文件或法规的形式进行约束。一则,是相关部门需对国企招聘加强监管,以减少或杜绝秘密招聘、暗箱操作的空间;二则,一旦发现秘密招聘、暗箱操作,则要严厉处罚,并问责相关负责人,如此才能形成必要的震慑效应。只有监管与问责并举,才能促进国企招聘的公开,也才能更好地呵护就业公平,而这,其实是社会公平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