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0日 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我们应该如何向污染宣战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为治理环境污染,投入了庞大的财力物力人力,但迄今尚未遏制住污染不断扩大的趋势,雾霾覆盖近2/3国土,江河湖海约7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下水质近六成为“差”,超过三成农村居民喝不上干净水,农村土地污染率为16.1%,其中80%以上是重金属污染。

  ■ 谢明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原国家物资部政策研究司司长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对贫困宣战,我们已取得了巨大胜利,但是按照联合国规定的标准来衡量,我们还有2亿多贫困人口,居世界各国之首,“对贫困宣战”可谓仍然任重道远。“向污染宣战”,形势就更严峻、任务就更艰巨了。

  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为治理环境污染,投入了庞大的财力物力人力,但迄今尚未遏制住污染不断扩大的趋势,雾霾覆盖近2/3国土,江河湖海约7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下水质近六成为“差”,超过三成农村居民喝不上干净水,农村土地污染率为16.1%,其中80%以上是重金属污染。我们的人均资源占有量本来就低,如人均耕地只有世界平水平的一半不到,人均水资源只有2100方,是世界13个最缺水国家之一,人均矿产资源也很少。资源既少,又污染、破坏严重,向污染宣战,确实已到了刻不容缓、迫在眉睫的地步,否则我们何以面对人民的期盼,如何向子孙交代!

  我们应该如何向污染宣战呢?一言以蔽之:政府、企业、公众一齐上,打一场全民的持久战。

  【政府是主导】

  向污染开战,不是一场短期的、少数地区少数人的局部战争,而是一场长期的、全国全民的战争,政府理所当然、义不容辞地要把这件事扛起来,承担起策划、组织、指挥的职责。

  一、政府的执政安排,一定要把防污治污放在同发展经济并重的位置。树立起这样一个很简单的理念:以人为本,人要生存与发展,不仅天天需要安全的食品、衣着,更须臾不可或缺地需要清洁的水、空气。各级政府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摒弃“以GDP论英雄”、“有水快流(为追求经济高速增长拼资源拼环境)”、“无工不富”、“发展经济污染环境不可避免”、“先建设后治污”、“边生产边治污”等等错误观念与做法,坚持经济发展和防污治污两条腿同时走路,不得有所偏废,否则,就是个失职的政府、不好的政府。

  二、防污治污,政府应负主要责任,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大部分污染具有“外部性”,而且是跨区域的,一切污染对任何人任何区域都会发生现实的或潜在的伤害,不可能依靠单个人单个组织甚至单个地区所能治好的。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式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和救火式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污体制与方式,从根本上说都是无济于事的。这就要求政府要把这件事统一抓起来,从全国一盘棋的角度,创新环保体制,加强领导与指导,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制定全国通行的法律法规,安排重大的环保项目,包括发展环保产业、开发新能源、推进循环经济与资源再生利用、组织研究与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与设备等。为此建议把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和各部门的治污工作“统”起来,组建新的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并列,亦具有行政权力。

  三、强化法治,依法治污。经验证明,防污治污要用重典,法典必须全面、细化。今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经修改的《环境保护法》,从原有的47条增加到70条,比较全面了,但仍应在细化上下功夫,不细化就无法具体执行。关于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江河湖海污染以及水土保持、草地湿地保护等等“下属法”,都应抓紧修订完善。依法防污治污,重在一个“严”字。严查,自上而下建立独立的监查队伍,经常到各个污染源各种企业去严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布于众。严惩,对违法者严惩不贷,罚款上不封顶,提高污染者的违法成本;但对触犯刑律者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法。依法防污治污,还必须常态化,不能指望搞一两次运动就能解决问题,而应让法律利剑一直高悬在污染制造者的头上。

  四、加大关于环保的宣传教育。动员各种舆论工具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地宣传环保治污的重要性紧迫性与群众性持久性。从娃娃抓起,幼儿园要进行环保教育,小学中学要开设环保课(或纳入公民教育课),大学、社区、村镇要经常举办环保讲座,使环保理念与常识深入人心。

  【企业是主体】

  企业之所以是治污的主体,是因为企业是制造污染的主要元凶,向污染宣战,主战场就在企业。

  一、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任何企业都必须肩负起三个社会责任:依法纳税,防污治污,参与公益事业。有的企业还应该承担回收商品包装器具的职责。

  二、企业应积极主动防污治污,这不仅是个社会责任问题,更是个法治问题。不认真防污治污,污染超出规定标准,就是犯法,就应予以法律处治。

  三、企业要苦练内功,大力创新技术与管理,积极节能减排;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实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品,消灭污染或把污染严格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政府部门在企业设计时和投产之前,要严格审查其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和有无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并要求企业对此立下“军令状”。企业要定期向政府部门上报和向公众公布全企业的节能减排情况以及进一步节能减排、防污治污措施,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

  【公众是基础】

  正因为这是一场涉及每个地区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全民战争,没有公众的广泛动员与参与,没有广大民众高度的环保道德与习惯,没有形成浓厚的人人关心与践行环保的社会风气,这场战争是难以取胜的,即使有些战果,也难以持久、扩大。宣战的胜利基础在广大人民群众。

  一、街道、村镇、社区要把宣传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保护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家喻户晓,细则化、常态化、长期化。大力普及有关知识,提出对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要求,通过宣传教育与民主讨论,制定社区(村镇)公约,号召人人自觉遵守、互相监督。组织环保志愿者队伍,经常进行宣传、巡查、指导、监督。

  二、社区、村镇要组织、指导居民做好垃圾收集、分类与废品回收、处理工作,政府在这方面要给予财政支持与技术指导。村镇要严格防止城市未经有效治污的企业转移到农村来,坚决拒绝没有有效防污治污设施的项目落户农村。对现有的污染企业,要严格清理,凡防污治污不达标的必须停产整改或关闭。

  三、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家风,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垃圾与垃圾分类等纳入新家风之中。干部、党员和家长、老人应身体力行,为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做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