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招租的标的为云南省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间商铺,详细情况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二、招租行为的批准情况:
本次资产招租已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三、首年挂牌招租价格:见《租赁标的基本情况表》。
四、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企业法人提供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自《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第一期(半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4、于报名截止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户名: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901011010000464467)。
五、其他说明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无涉讼(仲裁)情况。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2、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合同条款。
3、原租户凭原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商铺经营项目以《租赁合同》为准。
5、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租赁日期及交付方式以《租赁合同》为准。
6、标的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房屋计租年度的起始年租金按照年租金成交价计算,以后租赁年度的租金标准及交款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
7、标的经挂牌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时,以挂牌招租价格作为出租价格该意向承租方实施协议出租,在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征集到两个(含)以上意向承租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租赁价格;竞价中若无人应价,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方。
8、承租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再次交易差价的损失。
9、详情资料备查。
10、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六、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14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
竞价地点: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www.jinmajia.com)
七、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公告日期: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2月20日
九、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08号中国·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联系电话:0871-64127108
0871-6581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