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卷烟经营秩序,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坚持规范经营不动摇,确保零售户在经营期间卷烟市场净化,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四川雷波县局创新监管方式,对全县527户卷烟经营零售客户分发《雷波县烟草专卖局内管组致卷烟零售经营户告知书》。
一是告之卷烟经营户享有的权利:依法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客户,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享有陈诉权、申辩权;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自身合法权益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发放许可证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二是强调烟草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享有的权利: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可以对卷烟零售经营户的经营场所(包括仓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可以查阅或者要求持证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报送有关材料,可以对其销售的卷烟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
三是告之客户规范经营的义务:卷烟零售经营户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拒接、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抗拒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四是告之客户举报渠道:对烟草专卖执法和卷烟访销过程中,执法人员违规执法,客户经理违规操作,配送人员服务不到位,不及时,态度不端正等行为,客户有权举报。
(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