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0月16日9:15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
1、平街第4层,建面约1976㎡,拍卖保留价:1185.6万元,竞买保证金:120万元。
2、平街第2层的92.53%份额(建面约1711.3㎡),拍卖保留价:1091.81万元,竞买保证金:110万元。
3、第1层3号区的12.98%份额(建面约96.48㎡),拍卖保留价:144.14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4、第1层第4号区的90.73%份额(建面约191.38㎡),拍卖保留价:158.65万元,竞买保证金:16万元。
5、第1层第5号区的30.69%份额(建面约122.42㎡),拍卖保留价:182.9万元,竞买保证金19万元。
6、负1层非住宅的57.06%份额(建面约1860.32㎡),拍卖保留价:1138.52万元,竞买保证金120万元。
7、负4层车库(建面约2464.84㎡),拍卖保留价:547.19万元,竞买保证金55万元。
8、负5层车库(建面约1081.20㎡),拍卖保留价:233.54万元,竞买保证金24万元。
标的总的房权证号为:房权证101字第09741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渝国用(1999)字第084号,商住、出让地,建面共计9503.94㎡。标的信息均来源于评估报告。
整体拍卖保留价:4682.35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47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3年 10月1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2013年10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部分房屋有租赁。标的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2至标的6按份额拍卖,实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标的尚未进行产权证的分割(分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