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7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镉大米”触动利益“多米诺”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木须虫 职员

  湖南攸县及衡东县4个米厂所产大米镉超标,食安办和质监局互“踢皮球”,均未披露大米镉超标情况。一位湖南省级政府职能部门官员表示,大米重金属超标全国都有,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也早已存在,但湖南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过于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农业经济影响很大。(5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

  湖南大米重金属超标不是新闻,有关镉大米因广东食药部门的一次抽检,而再度成为关注的对象,消费者因此对问题大米有了更深的了解,却不幸又抽走了几分食品安全的信任。事实上,大米重金属超标并非种植和加工过程中的人为因素,而是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除非产地不再种植,否则,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并且,“镉大米”作为一个样本,完全可以抽象成一根长长的利益链条,这里面包含有产地农民、地方政府维护稳定、流通环节的供需、品牌形象等等,在这些利益的对面则是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权益与利益的博弈,从根本上考验监管的抉择,从而使得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诸如,广东药食监管部门何以会在舆论的三催四请之下,象挤牙膏一样的公布检测超标的单位、生产企业和品牌,而流通环节中被检测出的超标大米,如何又通过其他渠道流入市场,更重要的是产地检测缘何形同虚设?

  事实上,这些并不奇怪,地方的经济利益早已绑架了地方的监管,不止是“镉大米”,还有诸如农药残留、激素添加,在很多地方是公开的秘密,生产的人不吃,监管的部门熟视无睹,一者监管的机制本就有问题,“九龙治水”的格局,造成“牛栏关猫”的局面,给了责任开脱的机会;二者诚然也管不好,法不责众不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类似的问题,在流通领域同样存在。

  比如,这个“镉大米”由来已久,是不是湖南就不种了?果真如此,当地的农民何以为生?即便是种植转型,又未必能够保证其他的农产品就不会超标。根本之策还是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以及改变生产的方式。

  “镉大米”触动利益“多米诺”,它既具个案特征,即环境污染传递出来的多方利益受损,又具普遍特征,扭曲的利益链条束缚了监管的手脚。可见,食品安全并非单纯的监管问题,根源还是经济以及由此伴生的市场秩序问题。食品有毒,监管吃药,虽然理所当然,但只治标不治本。

  管不了、管不好,更应从利益链条的重构上做文章,一方面是农业加快转型,走集约化、现代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的道路,有效改变松散、低效、无序的千家万户小农业的格局,减少生产环节庞大的主体;另一方面是强化经营者品质责任,改变流通方式,减少流通市场主体,营造良币驱劣币的市场环境。“镉大米”带来的警示,既要修复大米无害的自然生态,更要培育安全品质的经济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