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文艺 何祖伟
第二十讲 中国社科院依据《指南》的责任评分方法
(3)在“平衡性”的评分上,主要考察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是否披露了实质性的负面信息。如果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未披露任何负面信息,或社会已知晓的重大负面信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未做披露和回应,则违背了平衡性原则。其评分标准如下表:
平衡性评分标准
(4)在“可比性”的评分上,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要求企业的报告在披露相关责任议题的绩效水平时,既要披露企业自身历史绩效,又要披露同行相关绩效。在评分操作上,要统计企业披露的连续3年及3年以上的数据的定量指标占《指南2.0》中该行业关键定量指标的比重,对行业(或同行业)数据的披露情况作加分处理(每一个横向比较指标加5分)。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在披露绩效信息时注重进行横向比较,并在报告中显示。
(5)在“可读性”的评分上,主要看:是否结构清晰,条理清楚,语言流畅,文字简洁,通俗易懂等;还要看是否有流程图、数据表、图片等直观表达形式;也要看是否对术语等专业词汇做出解释和为方便阅读进行的排版设计。其打分办法是:分别对《报告》的结构条理、表达方式、专业词汇解释三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结构条理和表达方式方面权重各为 50%,专业词汇解释为加分项,具有该条目的企业加10分。见表一:
(6)对“创新性”的评分上,主要是对报告的内容、形式与国内外社会责任报告以及企业往期社会责任报告做对比。方法是设计了两个指标,即内容创新性和形式创新性,权重分别为60%和40%。见下表:
2、在六项指标评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打分,并分出等级。
在“六性”的评分结果的基础上,汇总得出每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各评价维度的得分,再乘以每一个性质的权重,最终计算出版过的综合得分。
经过综合加权,得出总分后,即可进行星级评定和阶段划分。具体方式是,首先采取星级制的方式评出等级,然后再划分阶段。详见表二
3、评价对象的选定
(1)从评价对象看。必须是某年10月31日之前发布的某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且能够从企业官网、社会责任报告资源库等公开渠道获得的正式报告。而政府、协会等组织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未纳入此次评价范围。
(2)从报告名称看。必须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公民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综合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方能纳入评价对象。而单项责任报告,如环境责任报告、社会公益报告等未进入评价研究范围。
(3)从篇幅来看。5页以下的《报告》未纳入评价研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