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国企腐败的经济账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俞小莉/文

  前些时间,《法人》杂志等单位发布了“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该报告显示,2011年落马国企企业家平均年龄在52岁左右,而人均涉贪腐金额猛增至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贪了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在中国经济一路高歌猛进的今天,作为国有财产管理者的国企老总在贪腐方面也不甘示弱,落马老总人均数千万的涉案金额足以再次戳伤每个老百姓的内心。

  “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作者关注的企业家案件共220例,除18例案例属于被举报、失踪、自焚或者遇害等以外,其余202例均为企业家犯罪案件。这其中除了3例被通缉在逃之外,其余199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一审、二审中,部分案例已经结案,犯罪分子已交付监狱执行,或者已执行死刑。

  在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下同)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111例。

  初步查明年龄的49位国企企业家于2011年总年龄2577岁,平均年龄52.59岁,其中年龄最大的为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今年72岁,最小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许春茂,2011年37岁。

  在59例初步查明或者判决确认的存在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贪腐案例中,这些罪名下的贪腐总额达19.9468亿多元,每案平均贪腐高达3380.82万多元。这里面仅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案就达7.9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其他案例总额达12.0468亿多元,每案平均贪腐高达2077万余元。其中,已形成判决的42例案件,每案平均3384.27万元,去掉冯永明一案,每案平均也达1539.98万元。

  在13例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中,共挪用11亿多元,平均每例案件挪用8473.46万元;在7例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共计行贿1753万元,每例平均行贿250.428万余元;在3例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共非法获利12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