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作出的“您最关注哪些国企争议话题”调查中,“国企腐败”得票率为67.6%,列第一位。近年来有关国企老总腐败的新闻,不断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据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1年,北京市企业单位立案总数为706件,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出现的腐败案件就有624件,成为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的部门。在国企腐败案件中,腐败金额巨大也是重要特征之一,大多涉案金额在数百万元乃至千万元以上。
腐败与国有企业是否有必然联系,来自人民论坛杂志的分析表示制度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
该分析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否定了腐败与国企的必然联系。“从定量上看,如果贪污的人数超过40%为普发型(如苏联崩溃前夕),超过20%为多发型,10%为疏发型(可能构成一些集团),1-2%为偶发型,0.5%为个发型。前三种可视为带必然性。当前全国高管人数大约为20万人,每年发生的贪污案例涉及几十人到几百人,最多一、两千人,平均按1000人计算,占高管总人数的0.5%,基本上属于个案的范围。”
“再从定性上看。贪污本质上是滥用权力,化公为私。私营企业当然不产生贪污问题,但不等于它就没有腐败行为。比如,行贿行为,占私营企业的50%以上。再如,坑害消费者、哄抬物价、制造有毒药品、有毒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环境污染及其他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对他们的社会管理成本比国有企业不知要高多少倍。”
而来自光明网的文章则持相反意见,国企腐败最主要的原因“政策腐败”,是明目张胆的“制度腐败”。比如,如今国有企业实行的“年薪制”。国企老总们的年薪居然是职工年收入的十几倍甚至三、四十倍之多。在这种“政策腐败”、“制度腐败”下,国企老总们(包括整个高管层),越来越多地尝到了当老总的好处,尝到了“政策腐败”、“制度腐败”的香甜。更有甚者,现在有一些“半死不活”的国企,一些企业老总包括高管层不顾职工下岗的死活,也按国企“年薪制”明里暗里变着法儿地拿高出职工十几倍乃至二、三十倍的年薪。这些难道不是“政策腐败”、“制度腐败”、分配不公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