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不久前,国家电监会发布《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五项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其中,特别指出将加强电力建设市场监管,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等内容。
据中国电力报、中电新闻网报道,目前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建设行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措施具有哪些指导意义?民企应如何更好地把握政策机遇?记者特邀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行业部主任陈渤,围绕《实施意见》展开分析。
□ 辛清影
记者:民间资本进入电建市场的现状如何?
陈渤:电力关系国计民生,对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较高。所以,进入电力建设市场需要迈过较高门槛,特别对高温、高压力、高电压等高参数的电力建设项目,例如火电、核电等大型项目建设的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领域,需要较高的相关资质及许可、充足的技术及各种人力资源、较强的履约能力等方面支撑。
相对而言,民营的电力勘察设计等企业由于资格、经验、技术等原因,很难进入电建市场。尽管目前电建市场有一些民间资本进入,分散在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但如果做总承包商,民营企业仍缺乏足够实力。
记者:《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民间资本进入电建市场提供了哪些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自身应如何更好地利用政策?
陈渤:此前,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这些政策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持民间资本,一是鼓励其进入垄断行业;二是鼓励其参与国企改制重组;三是减少行政审批。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与此相对应地出现了一个新词——“玻璃门”,即看得见,却无法进入,问题就出在隐性障碍方面。
此次国家电监会出台的《实施意见》指出,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等领域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这实际上对民营企业可以在电力建设行业发展给予了利好的信号,也是对国家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细化。
从目前民营企业的实力来看,更适合进入风能、太阳能等投资小、技术难度及门槛低的项目。相关部门可以率先将这些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给有能力的民营企业颁发许可证,这是推动民营资本的有效途径。
记者: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电建市场,还应着重解决哪些问题?
陈渤:民间资本进入电建市场,需要良性的竞争环境。但电建市场目前确有很多问题,最主要是缺乏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招投标各自为政,公开程度不同,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一,其“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落实也常有缺陷等,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电力建设市场环境。
此外,电力建设市场还存在信用缺失问题。目前,电建市场的整体局面是“僧多粥少”,招投标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业主常处在有利地位,低价中标普遍存在。中标后业主要求再压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都是目前影响电建市场健康发展和运行的问题,也是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应解决的问题。对此,《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如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搭建市场交易平台,完善市场规则及监管办法,建立有序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平等竞争创造了积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