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17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鼓励民资需长期全面的制度安排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张茉楠

  

  今年2月国务院明确了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的时限要求,进入5月,卫生部、铁道部、国资委等多部委、特设机构连续出台民资进入各领域的细则。此后为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初制定了《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并从2012年5月开始按月发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种种迹象表明,政府推动型投资向民间自主投资的转变将进一步加快,民资正在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欧洲的经济情势表明,政府驱动型复苏只会使政府负债更上一层,使其危机调控能力更降一层。由于大规模刺激经济,发达国家政府财政开始亏空,债务不断飙升。截至2011年,全球债务已经超40万亿美元。与欧美国家相对较高的公共债务负担率相比,中国公共债务比率尽管还处于较低水平,但在此次反危机的政府干预之下,公共债务负担率也上升很快,政府扩张刺激经济的“政策后遗症”风险至今还在发酵。

  多年来,民间投资的发展一直受到不同程度的管制,如投资管制、融资管制、税收管制、体制管制等等,这使得我国民间投资发展较为缓慢,民间投资效率也比较低。而今“非公36条”意味着改革正在步入深水区,产权配属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正在被提上议事日程。不过,由于既有的资源垄断已经成为相当固化的权力体系,民资能否真正获得公平准入,并与国资公平竞争还未可知。

  归根结底,政府主导型经济刺激从来都不是阻止危机的“缓冲带”,培育经济内生动力才是关键。要真正把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落到实处,不仅是短期的政策松绑,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套鼓励、促进和保护民间投资的全面的制度安排。配合放松投资管制、建立民间金融机制、降低税率等措施,要尽快制定“民间投资促进法”,把政府各部门的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为打破民间投资准入限制、实现民间资本的投资自由化,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好的制度依靠的不是政府的经济反哺,而是打破垄断,制度保障的经济自由、产权自由和流动自由等,让更多的要素流动起来。相信“稳增长新政”松绑的不仅仅是民间资本,也是政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