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06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目标责任书
岂能一签了之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由马谡失街亭引发的联想

  

  □ 汤 兴

  

  近读《三国演义》,很有感触,由马谡失街亭,我想到了:目标责任书或责任状的签订,不能一签了之。

  《三国演义》第95回中,诸葛亮判断司马懿出关,必取街亭,以图断其咽喉之路,因而须引兵去固守街亭。因守街亭,马谡愿往,于是便有以下对话与描写:

  孔明曰:“街亭虽小,干系甚重,尚街亭有失,吾大军皆休矣。汝(指马谡)虽深通谋略,此地赖无城郭,又无险阻,守之极难”。谡曰:“某自幼熟读兵书,颇知兵法,岂一街亭不能守耶?”孔明曰:“司马懿非等闲之辈,更有先锋张郃,乃魏之名将,恐汝不能失敌之。”谡曰:“休道司马懿、张郃,便是曹睿亲来,有何惧哉!若有差失,乞斩全家。”孔明曰:“军中无戏言”。谡曰:“愿立军令状。”孔明从之。谡遂写下军令状呈上。

  此事的最终结果是:由于马谡妄自尊大,不听劝谏,失守街亭,被诸葛亮斩首正法。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典故的由来。由此,我联想到时下正在流行的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近年来,为了不断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完成预期的生产经营任务,年初岁首,许多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时兴签订目标责任书。

  在我看来,这目标责任书与过去的军令状无异。军令状一旦签订,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负“法律责任”,否则军法无情。正是因为军令状有如此威效,方能历来被人们所惯用。诚然,签订军令状,对增强立状人的责任心,促使其完成某项工作或任务,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军令状也不是万能的。马谡立下了军令状,却依然失守街亭,虽被正法,但街亭并未因马谡被正法而复得。因此,以史为鉴,不能过分看重立责任状。如果认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立了责任状,就等于立了“生死文书”,不怕你不“背水一战”,就可以万事大吉,至于签订责任书或责任状后如何实施状书内容,则少于过问,甚至撒手不管,只重视签订责任书,而不注重过程管理与监控,只等“秋后”兑现,那么就很难保证工作中不出现“失街亭”的现象。而事实上,在一些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目标责任书或责任状落空的事例并不鲜见。纵然对签订目标责任书或立状人要追究经济责任或革职查办,但已经造成的损失和被动却难以弥补和扭转了。我以为,签订目标责任书或立责任状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重目标责任书签订者或立状人德才兼备,谨防马谡式的“言过其实”者;二是目标责任书或责任状签订后,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要注重过程监控与管理,要为目标责任书签订者或立状人实施责任书或状文内容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以确保他们全面完成责任书或责任状规定的任务和目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签订目标责任书或立责任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