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吉林延边州局抽检多位卷烟零售商户明码标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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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局与延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人员,联合检查卷烟零售商户明码标价情况。

  当日,两部门人员兵分三组,利用一天时间,抽检了延吉市内及周边的120家零售卷烟商户,包括超市和烟酒专卖店。检查内容有卷烟零售商有无“明码实价”通告、有无政府价格举报电话、卷烟摆放是否规范、价目是否整齐、字迹是否清晰、货签是否对位,是否存在恶性低价竞销、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行为。经查,卷烟商户中,个别存在标价签错位、被涂改,及手写不规范行为。整体看,商户基本能够按照相关部门指导的卷烟价格销售,并且能够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检查人员每到一处,都下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诫业主严禁恶性竞争,避免以低廉价格维系消费者。

  价检人员介绍,经营者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等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州烟草专卖局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实施行业性明码标价管理制度,力争在两年时间内,使延边州卷烟零售行业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100%,规范化标价商户达到90%以上,并逐步实现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过渡。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