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13日 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江津区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 冉明 陈茜 田宏伟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江津区国税收入由“十五”末的38649万元骤升到2010年的120000万元,年均增幅达25.4%,高于全市5.59个百分点。这是与我们坚持以深化“六基”建设为抓手,努力做到“基础工作扎实”的精细化管理分不开的。

  

  一、 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实践

  

  (一)依托信息化技术,完善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载体。采用“工作流”的扁平化网络组织管理模式,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为目的,依托CTAIS(V2.0)的数据资源,自主开发出《税收综合管理系统》辅助平台,通过对平台中“户籍管理”、“发票管理”等“六本账”的有效应用,初步达到了“管事”信息与“管入”信息的有效结合,实现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由单一的手工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方面转变。

  (二)完善岗责体系,突出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根本。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从强化部门、岗位、人员责任入手,修订完善了《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纳税企业行业调查工作制度》等税收基础管理责任制度,将税源管理精细化的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进行细化、量化、固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

  (三)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把握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利用自主开发的《税收综合管理系统》辅助平台,配套推行《工作底稿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工作底稿》上认真记录相关涉税事宜,依托网络资源,实施税源信息“一户式”存储建档,建立起税源信息由税收管理员、税务所、区局协同监控、网上传递、信息共享的三级税源监控机制,实现了税源管理由“手工松散型”向“电子化集约型”的转变,把税源管理掌握到“面”;利用CTAIS(V2.0)数据资源,在《税收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全局纳税人税务登记中所涉及到的行业类别进行分类,并以此确定行业分类管理的行业类别,为税收管理员建立管理责任区,落实管理责任,从“线”上推进行业产业链管理。

  (四)强化税源管控,抓住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税源调查重点围绕区域支柱产业进行,通过调查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不断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流向等,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台账》,研究制定相关行业税源管理办法,剖析税源管理对象动态规律,以科技的数据依据进行涉税疑点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原因,从而保证税源管理税收计划的完成。同时,以通用设备制造企业为突破口,依托CTAIS(V2.0)、《增值税稽核系统》和《税收综合管理系统》,采集、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纳税申报等海量数据,制定评估指标体系,为强化区域通用设备制造业税源监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平台功能作用,开发纳税评估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江津区局自行开发的《税收综合管理系统》辅助平台对于解放目前税收基础管理中普遍存在“管户多、事务杂、精细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下一步将朝着如何与征管实际结合,当好税收管理员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得力助手的方向改进。一是完善与强化税管员平台现有功能,使其成为税源管理的得力助手。对《税收综合管理系统》现有任务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的改进,通过数据清理、指标完善等方式来提高任务产生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增加征管的工作效能。增加与完善包括查询、统计、台账、报表、图表生成等助手型功能,通过这些工具型功能的合理应用,发挥税收管理员的能动性,提高征管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其人性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开发纳税评估系统,完善评估体系,提升税源监管的技术含量。《税收综合管理系统》现有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对加强税源监控所起的作用还不甚明显,且区县局囿于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本身的目标定位,难以在纳税评估方面做得太深。建议以省级局为单位开发专门的纳税评估系统,并配合系统建立技术含量高、完善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与纳税评估系统的紧密结合,实现准确、到位的税源监控。三是加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与其他信息系统的结合,实现涉税信息资源利用最大化。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是建立在省级信息数据“大集中”征管系统基础上的,数据来源主要依靠CTAIS(V2.0)、《增值税稽核系统》和《税收综合管理系统》。引入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后,部分业务的操作流程需要根据实际做相应调整,数据的更新与同步也要建立相应的机制,避免数据混乱的情况出现。

  (二)开展纳税评估,实现税源管理内容准确完整全面。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指标和数据模型。各区县局应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指标和数据模型,确定科学有效的纳税评估分析方法,为税收管理员评估分析具体纳税人提供参照,以利于实际操作,防止大而空。二是科学系统的采集涉税数据。在税源基本资料的采集中要做到书面采集和实施调查核实相结合,税收管理员应定期到纳税人处实地调查演出掌握其经营情况、能耗和相关财务指标等,同时,深入到工商、地税、银行、统计、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机制,从第三方采集相关税源信息,确保采集到的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三是采取科学的纳税评估分析方法。通过人机结合方式,对具体纳税人进行深入的评析。按照“宏观找问题、微观找原因”的思路,对被评估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及其变化趋势实行动态监控和分析,从中发现异常情况,针对问题开展纳税评估,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通过评估与稽查相结合方式,根据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线索,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集中力量开展稽查;通过“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对某一户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时,注重对税源“点”的挖掘,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由点及面,由此及彼,将评估分析的疑点落实到相关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行业性的纳税评估。

  (三)推行行业分类管理,实现税源管理对象细化。根据各地税源结构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采用行业分类为主、兼顾规模分类的管理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模式,设计个性化的管理目标,把单户企业看成是行业中的一员。通过对同行业单户企业的调查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单位产品的投入产出和能耗比、市场价格比、平均增值率与税负配比评估模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企业放在产业链中进行全方位管理,充分利用产业链条中的相关信息,实施链条式税收管理,采取交叉比对措施,构建立体管户机制。

  (四)建立征、管、查“三位一体”的税源监控体系。征收环节:加强纳税申报管理,仔细审核申报数据的逻辑性,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和数据填写的完整性;管理环节:通过纳税评估、信誉等级管理、纳税人分类管理等手段,分别实施全面监控、综合监控和重点监控;稽查环节:突出稽查部门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发票协查和专案稽查职能,切实把税务稽查建设成堵漏的“堤坝”。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双方反馈机制。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综合管理四个环节一体化联动,达到管住税源、促进精细化管理的目的。

  (五)实行税收管理员岗能匹配,完善岗责体系。一是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细划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根据本地区税源规模、类型、待业分布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税收管理员,优化管理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推行能力分级,按能定岗,以岗定责,规范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税源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大力加强税收管理员业务技能培训,使税收管理员成为现阶段基层税源管理队伍的主要构成力量,专职承担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按照“分权制约、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对税源管理岗位的基本职责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化,使各项管理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形成基本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符合工作实际的岗责体系。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每位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分类统计,并参照效率系数等量化计分后,作出综合评价,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增强其依法行政、责任和风险意识。

  (三作者分别为江津区国家税务局局长,总会计师,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