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峰云
作为一名市场管理员,笔者在市场监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证经营卷烟的情况。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对此类行为花了真功夫、下了大力气进行清理和取缔,但是其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此类行为屡查屡犯、屡犯屡查、反反复复,成为专卖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究竟为何会形成这种难题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无证零售户法律意识不强,对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程度不深,片面认为小量经营卷烟并不需要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没有“持证售烟”的正确概念。例如在部分偏远地区,一些老年人为贴补家用往往一张桌、几包烟就摆起摊,根本没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将会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受自身执法权限的约束,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只能行使检查权,而不能行使处罚权,此类行为如需处罚则必须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所以执法权限的不完整也成为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屡查屡犯、久治不愈的重要原因。
三是部门协作衔接机制不够顺畅。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进行清理和取缔仅仅依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单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公安、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协作。例如在对查获的无证经营卷烟案件进行处理时,需要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取缔,但由于涉案金额通常比较低,导致衔接协作环节出现问题,往往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在分析了无证经营卷烟难题的成因后,如何对之进行有效治理就成为重中之重。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六项措施”强化针对此类行为的清理整治: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一方面,市场管理员要充分利用日常走访及市场检查的机会,对所辖片区内无证零售户进行调查摸底,确定他们的具体分布情况,从而为日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对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的零售户应当逐一登记造册,记录他们的姓名、经营地址等相关内容,逐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充分掌握相关信息,确保每个市场管理员“心中有数”,使日后的整治行动有的放矢。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在日常走访及市场检查过程中,市场管理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无证零售户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帮助其树立“持证经营”、“守法经营”的正确意识。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合法卷烟零售户的监督作用,广泛发动他们密切关注周边无证经营动态。除此之外,市场管理员对首次发现的无证经烟户应进行柔性处理,突出“教育为主”的理念,通过向其开具《无证经营告知书》等相关文书,积极引导无证经烟户向合法经烟户转变。
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存在无证经营卷烟行为的零售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全面打击,应当区别对待:对首次发现且符合零售许可证申领条件的,市场管理员应告知他们申办许可证所需的材料,督促他们及时前往办理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且屡查屡犯的无证零售户,市场管理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将其纳入市场监管重点对象,密切关注其日常经营状态,时刻对其保持高压态势。
适度放宽,减少无证。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无证经烟户都希望自己能持证守法经烟,但受许可证申办条件限制而未能如愿。笔者认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申领许可证的相关条件和标准,在不影响卷烟市场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申领条件,以此降低无证经营率。
部门协作,衔接处理。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工商、公安、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以此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进行整治,坚决清理、取缔一批负面影响较大的无证钉子户。与此同时,可以研究建立工商委托处理机制,即由工商处理管理部门委托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对无证经烟行为的处罚权,从而提升对无证经烟行为的处理效果。
回查回访,巩固成果。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日常走访和市场检查对之前清理、取缔无证经烟行为的成果进行巩固。例如对原先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摊店实行“回头看”,通过回查回访的方式予以后续监管。除此之外,应当对部分容易出现反复的重点店铺予以高度关注,密切监控其日常经营动态,防止其重操旧业,从而进一步巩固取缔无证经烟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