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6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安监总局:
矿难连发
将约谈地方政府官员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某地煤矿如果发生特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重大事故,该地方政府分管负责人将被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约谈内容包括严格追责事故责任人等。

  5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出通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将建制度。

  约谈的主要内容将包括:事故原因及教训,事故矿井及所在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措施;严格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等。(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