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势,永远是商家最喜欢的传播途径,尽管也有玩借势交了学费的,但是对于大事件营销没有人会因噎废食。面对极具诱惑力的大事件,企业品牌应该保持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参与心态。
□李光斗
2010,是大戏连台的一年。加拿大冬奥会、北京国际车展、亚洲博鳌论坛、上海世博会、南非世界杯足球赛、广州亚运会……各种国际盛会从年初到年尾,让人目不暇接。在热闹非凡、精彩纷呈的各种盛会背后,品牌商之间的营销较量,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精彩大战。
大事件营销是企业家们所喜爱的营销方式,无论是大事件本身的社会影响力还是大众所关注的程度都是非常之高的,因此可以促使品牌的传播效果呈几何上升趋势。2010年,受益于大事件营销的品牌商不胜枚举。
上海世博会的盛大开幕式上,伊利以世博会唯一指定乳制品的身份高调亮相;蒙牛则巧借姚明、郎朗等世博形象大使,依靠明星效应和公益活动打出了一记漂亮的营销太极拳。南非世界杯的赞助商可口可乐携世界杯主题曲《旗开得胜》闪亮登场,群星合唱、斗志昂扬。让大众完全享受到了品牌的一种娱乐精神。广州亚运会高级合作伙伴王老吉以《亚运有我 精彩之吉》唱响了亚运会营销的头炮;健力宝啦啦队全国选拔赛也在神州大地拉开大幕,引爆了各大高校的参与热情。
面对花样百出的事件营销,饱眼福的是消费者,受益的是各大品牌商。借势,永远是商家最喜欢的传播途径,尽管也有玩借势交了学费的,但是对于大事件营销没有人会因噎废食。面对极具诱惑力的大事件,企业品牌应该保持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参与心态。
要会凑热闹,更要会营销
我们都知道,大事件基本上都属于热点事件,媒体报道的篇幅长、大众关注的时间久,做营销要的就是这种聚集效应,所以很多企业不惜重金在热点事件的相关宣传上砸钱冠名、赞助,就差说本次大事件是他们家独家举办了,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因为消费者真正需要的是这个品牌有血有肉,能与之产生互动和共鸣。所以品牌不仅要会凑热闹,更要会营销。对于冠名光环,我们应该抱有一颗平常心,争得到就争,争不到就放下自己的身段,去街头巷尾找点百姓对此事件感兴趣的观点,参与、评论一下也是不错的选择。
快乐至上
赢得一个女孩的好感,不在于你手中的玫瑰花多娇艳,而在于你是否可以带给她快乐。同样的道理,品牌要想获得消费者的“芳心”,不只在于固有的影响力,更在于你是否让消费者感受到了快乐。
品牌要潜下心来和消费者多沟通,多互动。在南非世界杯期间,各大门户网站对此就做得非常到位。腾讯大手笔签下了梅西、卡卡为其世界杯报道做形象代言人;新浪则是打造了一个“泛世界杯”平台,在其博客、娱乐等频道推出世界杯相关内容,同时,一个被新浪称为“首个网络原创体育评论类脱口秀”的节目《黄加李泡》也成为其重头戏;搜狐则联合国内16家主流媒体组建成“新锐媒体联盟”,近40人的前方报道团队全方位报道。在这场“豪门盛宴”中,各大门户网站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不管是让球星做代言,还是打造脱口秀节目,这一切都是以网民娱乐为前提。网站为大众提供了更近距离接触世界杯的各种平台,以及第一时间报道赛场盛况的超大信息量,人们在这种体验式的满足中感受到网站的魅力。做品牌就是在做一种精神,而快乐的精神是可以植根于人心深处的。
会思考的品牌最美丽
网络时代风起云涌,我们切身感受。在已经到来的2011年,网络将会以更大的力量淹没和改变我们的生活。“凡客体”的走红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新的一年中,网络化营销将会更加繁荣。
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时刻会给人以新鲜的东西,做品牌也是如此,有个性才会有成功。面对大家都在谈论的大事件,品牌要有自己独特的观点,而且说得精彩、漂亮,能够引起话题广泛被传播,那么你就成功了。品牌之所以有魅力,是因为它本身是有灵魂、有思想的。所以,会思考的品牌最美丽。
综上所述,品牌无论是要借势,还是要造势,都应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只有这样,才会在一片熙攘声中凸显你的独特、展现你的风采。成功的大事件营销,不是品牌为事件助力,而是事件为品牌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