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统地说民营企业融资难是不准确的,并非所有的民营企业都融资难,也并非所有小企业都融资难,准确地说是,大部分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比较难。有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条件说”,认为申请贷款的企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这一因素在企业贷款被拒绝的各因素中所占比重高达50%以上;二是“风险说”,认为小企业由于自身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会影响银行的信贷资金安全;三是“成本说”,认为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信贷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中型企业的5~8倍,而小企业贷款利率低也抑制了众多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放贷的冲动。在现行利率机制下,商业银行支持小企业贷款越多,亏损可能越大;四是“动力说”,认为多数银行现行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和金融服务等以成熟企业为样本设置,不符合小企业信贷需求的特点;五是“改革说”,认为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意识没有根本转变,审批中的非市场因素及歧视阻碍了中小企业贷款。
要通过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三种选择:一是放松信贷控制,银行增加贷款供给,中小企业从贷款增量中分享融资资金。然而,中小企业要获得基本可以满足的份额,银根就必须有较大松动,较大规模地增加货币供应量。二是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发挥作用,但银根紧缩势必提高资金借贷成本,非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也将随之上升,中小企业难以承受高昂的融资成本。三是通过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契机,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
首先,要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安排,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尽管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近30年的历史,但很长时间内缺乏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甚至出现停滞不前的局面。因而,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推动金融机构创新。
其次,适时推出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作为特定环境下的金融创新,政府有必要适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手段给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快速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等手段补充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对这些企业实行有区别的税收政策,促进其较快发展,更好地实现高效的资金配置。
第三,政府应积极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向中小企业倾斜。与银行体系一样,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能也会偏好大企业、大项目。为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工具,通过财政资金担保,建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关系,完善各种类型的担保机构,组建多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以适应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此外,以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良性循环,政府应积极找寻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等其他机构的融资平台,实现非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稳定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融资难问题将会逐步缓解。事实上对于相当多数的民营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可能是创新难、转型难,这当然与融资难问题密切相关,但如果缺乏准确的判断,不致力解决创新难、转型难等问题,即使融资难问题得到解决,民营企业也难以实现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