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22日 星期日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98     中国•企业家日报

不惩恶何以扬善

来源:企业家日报 作者:

  □肖知兴

  这些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逐渐在中国企业界流行起来。各种各样的论坛、活动、评比层出不穷。其实,企业社会责任在西方也不是一个取得了广泛共识的概念。

  这样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概念,跑到中国来,更让人莫衷一是了。一方面是官商、盗商,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毒奶粉、地沟油到处泛滥,到医院去红包给得太少,小心屁眼都给你缝上。另一方面却是满城争说社会责任,个个都是一副道德标兵的模样,一张张金字招牌背后,是一推就倒的粪土之墙。其强烈的反差,令人眩晕,而其中的黑色幽默,更是让人无语。有人说,一码是一码,坏事是坏事,好事是好事,要把这两个分开来说。打个比方,贪污一个亿,捐款一百万,数量虽然不成比例,但捐款毕竟是捐款,总比光贪污不捐款的强一些吧。然而,如果捐款一百万成为了贪污一个亿的道德安慰剂和灵魂保险金,甚至成为进一步贪污、继续做坏事的政治资本,那好事就变成了坏事,成为了坏事的一部分,甚至是促进了坏事的发生。

  最无奈的是,与这种大方相比,谨守本分的企业捐出上个月的奖金十万元、二十万元反倒显得吝啬了。虽说慈善“论心不论迹”,只有一个苹果的人送你一个苹果和有一车苹果的人送给你的一个苹果其意义大不同。

  善良忠厚的人们,在这种比较前,如果不是自惭形秽,至少是自叹不如吧。下次碰到类似的情况,如果不对这种情况表示怀疑,还能继续捐款,但至少是不会那么踊跃了。如果他们不幸又居然知道了一点内情,那内心的纠结,更是无以复加了。

  当然,更多不是正道挣的钱一般都刻意保持低调,知道不能在外面招摇。他们不是正道的钱都不捐,难道我正道挣的钱反倒去捐?于是,大家都不捐,或者 “诈捐”、“赖捐”、“裸捐”。所以,我的观点很简单:要扬善先得惩恶。中国企业和中国企业家的首要社会责任,不是做好事,而是不做坏事,即不做恶,努力摒弃种种官商和盗商行为: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掠夺资源、破坏环境、欺压劳工、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等,努力建立与员工、客户、投资者、合作伙伴和社区五个方面负责任的关系。正其义而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能够努力去做到这些的企业,就是最有社会责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