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颖
2025年8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是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这不仅是党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更是党中央从治党治国全局出发,对党校职能定位、办学方向和政治属性进行的系统性重塑与战略性部署。新《条例》的出台,以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党校在党的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条例》的核心精神
贯穿《条例》始终的核心精神是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一要在政治立场上突出绝对忠诚。党校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标准。无论在课程设置还是科研选题上,都必须始终高扬马克思主义旗帜,系统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讲清“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二要在功能定位上服务党建大局。进一步明确要始终坚持“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一方面,要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另一方面,要聚焦国家治理现代化等重大命题展开研究,充分发挥红色智库作用。
二、《条例》的战略功能
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根本途径,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关键所在。《条例》的修订与实施,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支撑,还使党校成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关键力量和重要依托。
(一)锻造自我革命干部队伍的主渠道
自我革命的主体是党员干部,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承担着锻造自我革命先锋力量的重大使命。《条例》明确要求,将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贯通起来,形成统一的教育体系。党校不仅要讲授理论知识,更要引导干部在思想深处进行自我剖析与精神重塑,使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在党性锻炼与纪律教育中涵养清廉本色、强化斗争精神,在实践教学和案例研讨中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二)探索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重要平台
制度建设是自我革命得以持续推进的关键支撑。《条例》要求党校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建设规律、社会主义执政规律的系统研究,特别是要深入探索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我革命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在这一过程中,党校不仅是制度的执行者,更是制度创新的研究者与推动者。通过对自我革命规律的理论阐释与经验总结,党校的科研成果可以为党中央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供重要学理依据和智力支持,使自我革命不断从经验层面走向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独特净化器
政治生态纯洁与否,关系党的生命力与创造力。党校是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交流思想、反思自我的特殊空间,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平台。《条例》明确提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学员管理和学风建设,确保政治纪律与学习纪律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党校通过高质量教学、严格组织生活和鲜明政治导向,帮助干部清扫思想灰尘、校正价值偏差、重塑精神品格。其作用并不仅限于个体层面,还可以通过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产生的示范与带动效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由校内净化向系统净化的延展,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助推器和净化器。
三、提升党校服务党的建设的实践路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纲领性的制度安排唯有在落实中才能焕发实际效能。贯彻落实《条例》,关键在于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从严治校”的总体思路,形成服务党的建设大局的整体合力。
(一)坚持质量立校,提升育才与献策的含金量
质量是党校发展的生命线,也是衡量落实《条例》成效的核心标准。在为党育才方面,要紧扣党的中心任务和干部成长规律,优化教学布局,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融合,引导学员在理论学习中深化思考、在实践反思中升华认识。在为党献策方面,要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组织精干科研力量,开展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决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以科研支撑决策、以学术服务实践。
(二)强化师资建设,培育布道与授业的大先生
师资队伍是党校事业发展的根本支撑。落实《条例》要求,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学识渊博、治学严谨、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一方面,要引育一批政治素质高、理论功底深、实践经验丰富的知名学者;另一方面,要重视从基层和实际工作部门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型专家。同时,要健全教师选聘、培养、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价体系。此外,要在制度上保障教师潜心治学、潜心讲学的时间与空间,在氛围上营造“尊师重道、崇学尚德”的校园风气。
(三)全面从严治校,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从严治校是党校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落实《条例》要求,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校办学治校全过程。通过制度建设立规矩、以政治要求明底线,形成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教师、从课堂教学到科研活动的全方位规范体系。同时,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勤学笃行”的校风学风,倡导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浮躁之气,使党校成为一方风清气正、心静业精的政治净土。
四、结论
党校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干部建设的重要平台,承担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双重使命,其作用不仅在校内,更在于服务全局。新修订的《条例》颁布,标志着新时代党校事业发展进入了全面规范、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是新时代党校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制度成果,明确了党校在新时代党的建设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与历史使命。面向新时代、新征程,贯彻《条例》精神,要始终坚持党校姓党这一根本原则,把政治忠诚作为灵魂、把思想引领作为核心、把实践创新作为动力,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与政治生命力。只有这样,党校才能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淬炼政治品格的熔炉、坚定理想信念的学府、提升执政能力的课堂、推动理论创新的阵地。
(作者单位:中共南通市委党校)